武汉体育学院2018年艺术类校考合格分数线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高校确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及同一考点统一分数线的原则,根据我校2018年各专项整体考试情况,确定校本部各专业(专项)合格分数线如下(不含即为直接取整数位,不计算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未标注则含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专业(专项) |
校考拟定专业计划数 |
合格分数线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160 |
80(不含) |
舞蹈表演(健美操) |
100 |
80(不含) |
舞蹈表演(大众艺术体操) |
30 |
70 |
表演(武术表演) |
30 |
77(不含) |
表演(健身健美) |
30 |
83 |
表演(服装表演) |
30 |
81(不含)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6 |
81(不含) |
广播电视编导 |
13 |
74 |
二、2018年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拟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学生,江西、湖南、湖北三省参加了我校校考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有资格填报该志愿。合格分数线情况如下:
专业(专项) |
专业计划数 |
合格分数线 |
表演(武术表演) |
15 |
70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20 |
80 |
舞蹈表演(健美操) |
15 |
79 |
三.录取原则
(一)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二)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使用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各专业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播音、编导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舞蹈学、视觉传达艺术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四)对于校考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填报,视该专业全国录取情况,择优录取。
四.补充说明
(一)我校不发放纸质专业合格证,只要考生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即可报考我校。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2018年艺术类招生的规定有变化时,则按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