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二、国标代码:51340
三、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7号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国家公办 普通 高等院校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年或三年学制
七、学院概况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我区唯一的一所独立设置的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高等专科学校,座落在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中心东葛路117 号,新校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7 号,交通便利,学习生活设施完善,是求学深造的好地方。广西司法学校于1996年并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为我院中专部。我院创建于1981 年。30 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德为先,特色办学,从严治校,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是全区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政法系统司法辅助人员培养基地和政法干部培训中心(简称“两基地一中心”)。我院现有专任教师200多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2人,教授10人,副教授60多人,80% 教师都是具有律师资格或经济师资格的“双师型”教师。 我院注重实践教学,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同时,打通学生“专升本”的通道,提升学生的学历。我院每年免试推荐10% 优秀毕业生到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和广西师范学院等院校继续求学深造,获取普通本科文凭。另一方面帮助学生通过成人继续教育取得本科文凭。 我院办学的特色之一是对学生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部分专业实行准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警服)、统一晨练(警务训练)、统一内务,全面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培养学生服从命令、行动迅速的作风,培养学生坚韧不拔和自强不息的精神,以成人为根本,以成才为目标。我院学生就业的优势在于依托司法行政系统,国控专业学生可考入司法警察队伍。办学30 年来,我院向社会输送了2万多名毕业生及培训了1 万多政法干警,学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大多数就职于各级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金融(保险、证券、房地产等)企业、律师事务所(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等等。我院培养出来的学生,据不完全统计,厅级干部有20 多人,处级干部有300 多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100 多人,知名企业家200 多人,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行各业各部门的中坚力量,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人才的就业之路是广阔的,前景是美好的。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我院紧紧依靠行业依托,努力打造“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目前,我院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南宁海关、自治区监狱局、南宁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公交分局、深圳市交通警察局等单位达成合作意向,共同培养和优先录用我院毕业生。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院正努力转制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我院位于南宁市仙葫开发区的新校区,占地1360 亩,建筑面积建筑面积33.94 万,总投资19亿。目前已经完成第一期教学楼、宿舍楼等设施建设,已经投入使用,预计2018 年底,新校区将完成建筑面积15.3 万平米,可以容纳8000 名学生,学院实现整体搬迁。一所高标准高规格建设的政法学院将呈现在世人面前。
八、招生计划
学院2018年度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各专业招生数、科类详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
九、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学费收费标准。
十、录取原则
(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男女比例要求:无限制。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五)投档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比例投档录取。
(六)在学院招生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各专业计划数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七)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相近专业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八)部分专业录取要求
1.安全防范技术(空中乘务及空中安保方向)专业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面试和体检)。身体条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1)录取前、后我院组织专业测试(面试和体检),测试成绩合格,可填报我院安全防范技术(空中乘务及空中安保方向)专业,录取考生不用再次专业测试。
(2)如未参加专业测试,直接填报我院志愿,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就读该专业(不符合专业条件的学生,调剂到其它专业)。
2.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两个专业要求身高要求男生168 cm以上,女生158 cm以上,身体无残疾、无纹身。开学进行入学体检,不符合专业条件的学生,将调剂到其它专业或退学。
十一、新生入学和入学复查
(一)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学金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不断完善“奖、贷、勤、助、免”的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政府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以及社会资助如万益律师事务奖学金等。
十三、毕业
1.学院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毕业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并按国家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有关手续,使用统一签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学院每年按10%比例选拔应届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续读本科。
十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在学院招生网站或区招生部门通过媒体及时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五、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十六、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
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7号
邮编:530023
招生与就业处电话:0771-5701232,5703413
传 真:0771-5701232
E-mail:zhaoshengban12@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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