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地区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导读摘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依法治招等有关规定,实施高校招生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依法治招”等有关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办学层次、学校性质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三章 学校领导、校址、代码

第六条 学校领导:党委书记:江贤英 校长:马 蜂

第七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邮编:430205

第八条 学校代码:12978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 2018年共有52个专业向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新生5300人(最终招录省份、执行计划数按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批复执行)。

第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专本一体化培养试点专业5000元/每年·生;艺术专业6500元/每年·生;其它各专业5000元/每年·生。住宿费:四人间1320元/每年·生;五、六人间1080元/每年·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各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或湖北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体育、艺术专业招收的体育类、艺术类学生需参加湖北省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艺术联考并达到专科分数线。

第十二条 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批,我校与武汉商院、东湖学院等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查,按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 考生的录取专业按考生专业志愿、考分等因素确定。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可按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对投档比例要求是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将按湖北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查证落实后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学生医疗保险

第二十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湖北省政府奖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校还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各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自学校公示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逐年修订,解释权属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电话:027-87996639

咨询电话:027-87996666 027-81655810

官 方 QQ:800088651

招生微信号:whvcse_zs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

传 真:027-81655814

学校网址:http://www.whvcse.edu.cn

邮 编:430205

相关高考热词TAG搜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艺考头条”APP 艺术生的报考神器 —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 艺术生都在用!就差你!微信扫一扫,立即下载!
← 及时发布最新的艺考资讯,解读艺考最新政策、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艺考 · 头条

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切实...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
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
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

免责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 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375331114@QQ.Com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进行处理。

艺考大数据

更多

招生章程热门TAG标签

关注美术高考网

更多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美术高考网官方新浪微博

美术高考网APP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美术高考网APP

用UC浏览器扫一扫

收藏美术高考网手机版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