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造型类)
科目一:色彩
1.目的和要求:
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表达色彩的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基本技能。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
3.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或丙烯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运用色彩对比关系表现色调的能力;
(4)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科目二:速写
1.目的和要求:
要求考生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把握人物的动态、比例等形象特征,并按一定的要求将之组合成生动的构图画面。
2.考试范围:人物及场景组合
3.工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40分钟。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能较好地把握人物和画面主次的整体关系;
(3)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
(4)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5)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
科目三:素描
1.目的和要求:
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在考试时间内,明确地表现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
3.工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