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9年语言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上海金融学院于2016年3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起始于著名教育家、会计学家、“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于1928年创办的中国现代会计教育事业。学校秉承“立信”校训和“立诚明德、经世致用”的大学精神,以深厚的文化积淀为底蕴,弘扬九十年办学传统,铸就“诚信为本、学验并重”的人才培养特色,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诚信品格、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被业界誉为“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源地”和“未来金融家的摇篮”,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松江、浦东和徐汇三个校区,15个二级学院、35个本科专业,具有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目前,在校学生规模190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8300余人,专科生500余人,专业硕士研究生200余人。
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招生规定,2019年我校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录取语言类保送生。我校语言类保送生实行全国统招,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名额不限,凡符合语言类保送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收对象与报名条件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所推荐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201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保送生资格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名单为准。)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英语、商务英语和日语专业。
考生可在以上专业中任选一个填报。具体专业及介绍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lixin.edu.cn/)。
2.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名及考试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决定。计划安排原则: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申请方式。
2.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加盖中学公章,以A4纸打印并依次装印成册。内容包括:
Ø《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9年语言类保送生申请表》(中学填写意见并盖章)。 (申请表下载处)
Ø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年级排名复印件
Ø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Ø近阶段个人1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截止时间:保送生请于2019年2月26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邮寄至我办(以邮戳为准);同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换成PDF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同步发送至:20089491@lixin.edu.cn
4.邮寄地址:请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上川路995号实验中心216室,电话:021-50218552,邮编:2012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报名材料”,逾期一律视作无效申请。
申请材料提交后,不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录取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会对保送生资格材料进行审查与复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月28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3月3日(周日)上午8:30开始
测试科目:英语笔试、口试
成绩分值:笔试满分100分,口试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口试成绩×0.4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
测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将于考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3.录取:
(1)在考生笔试和口试成绩分别达到学校要求的前提下,招生办公室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2)对符合预录取条件的学生,我校将寄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预录取通知书》,并对预录取的学生按各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3)学校会按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时间将预录取名单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示,并按要求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学生所在省(区、市)招生机构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收到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寄发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监督机制
1.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考核及录取原则,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2.我校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检查。
3.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命题与阅卷(评分)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4.保送生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申请,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推荐及录取资格。
六、其它须知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专业。
2.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本简章发布后,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作相应调整。
4.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1-50218552
投诉、监督电话:021-50218636
学校招办网站:http://zhaosheng.lixin.edu.cn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O一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