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2019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吉林考生)
一、学校简介
吉林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理、工、文、管、法、艺、经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吉林省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吉林省城乡基本建设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科技研发基地、产业发展决策咨询与技术创新服务基地。
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设立的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定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开始举办本科教育。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秀”成绩。2010年学校从红旗街老校区整体迁入净月新校区。2013年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占地面积9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4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600余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6亿元。学校不断完善人文环境、文化设施和景观建设,优化学习环境,满足学生成才需要。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6000余名,其中,本科生15000余名,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全日制来华留学生100余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850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280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300余名。学校拥有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资深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一二三层次人选、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吉林省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吉林省第一批百名科技领军人才、吉林省首批学科领军教授、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优秀教师、吉林省跨世纪中青年骨干教师、吉林省建筑大师和吉林省勘察设计大师等各类高层次专家、学者80余名。
面对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聚焦创新能力提升,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全校师生员工奋发有为,克难攻坚,为建设“特色鲜明、域内一流、同类领先的教学研究型社会主义现代大学”的目标不懈努力奋斗。
二、学院概况
吉林建筑大学书法学院,是东北、吉林省高校和全国建筑高校首家“书法学院”。
学院自2015年组建,2016年申报书法学专业,2017年3月获得教育部批准设置本科“书法学”专业;2017年9月10日,书法学院正式揭牌成立。现已有2017、2018年两个年级的在校本科学生89人。原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段成桂先生为第一任院长。
学院现有教师18人,其中有中国书协会员5人、中国美协会员1人、省书协会员5人,在书法研究与创作、书法高等教育、文博、建筑文化等方面各有建树;学院教师获国家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书法创作获国家和省级奖数十项,还参与策划完成了国家艺术基金、“中国唐诗300首、宋词300阕书法碑林工程”、“墨宝园”书法主题园林建设。
学院建有比较宽敞的书法专业教室、教授工作室、书法开放临摹馆、书法文化工作室、教学展览空间、书画装裱工作室以及校外专业实践和教学实习基地等。
学院秉持“心怀家国,德艺双修”的理念,以培养本科、研究生人才为主,同时积极开展书法学科建设,把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书法创作同个人成长、社会文化事业、社会文化建设与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书法专业及其相关的学术、创作交流活动,努力探索书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师生教学相长、师生成长发展和实现最大价值之路,努力助圆师生的书法艺术追求和文化报国之梦。
三、招生信息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历 | 学费 |
书法学 | 130405T | 4年 | 本科 | 9500元/年 |
(招生省份、招生科类以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在志愿填报前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专业介绍
1.专业简介
中国书法是因汉字文化而产生的一门独特艺术。“书法学”专业是关于以中国书法及中国传统文化为主要研究内容、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一个独特艺术学科领域,是我国高等艺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先秦到近代、现当代的中华文化发展中,甲骨文、金文、简牍、写经、名作、名帖、名碑等流传有序的历代书法作品和书法家,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主要内容和载体,书法与中国文化发展的密切关系,书法与世界文化交流的独特作用等,都体现了中国书法艺术(内容)的博大精深和在世界艺术之林独有的重要价值。
2.培养目标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实践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书法鉴赏能力、书法研究的基本能力,较为宽阔的文化与社会视野,一定的社会管理工作能力,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以及有关文化产业、社会管理工作(教育、设计、研究、出版、文化企业、政府单位)等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3.主干课程:艺术概论、美学原理、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中国文字学、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刻、大字书法(榜书)、国画(花鸟、山水、人物)、书法美学、文献学、古代书论选读、中国书法批评简史、书法材料与工具、碑刻与拓片技法、书画装饰、书画鉴赏、书法与文化景观、书法与建筑文化、中国文化概论、中国美术简史、诗词格律及创作、文化产业管理等。
4.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文化单位(如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等)、文化管理部门(如文化厅局、文联),其它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书法艺术专业团体或研究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青少年宫、群艺馆、民办培训机构,出版社、报刊社、电视台、设计院所、广告公司、设计企业、文化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艺术研究、书画整理与鉴定、碑刻与拓片研究、创作、文化艺术与社会事业管理,书法教学、书法培训,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美术编辑、设计、编辑和评论、艺术节目主持、书刊出版、广告策划、艺术品经营、企业管理及自主创业(开设工作室、画廊、培训班)等。
5.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报考条件
1.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艺术类考生方可报考。考生不受外语语种限制,不限各科小分。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精神,拟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需结合本省实际情况,酌情报考:
我校投放招生计划且该省组织书法省统考的省份,我校直接使用书法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书法省统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考生所在省没有组织书法省统考且我校拟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按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该省要求,协商申请设立校考考点;考生需取得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3.新生入学后,学校会组织对书法学专业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六、校考有关安排
按照国家教育部文件要求以及各省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我校暂定在如下省份设校考考点,该省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
编号 | 省份 | 网上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 点 |
1 | 吉林 | 1月5日-9日 | 2019年1月12日 |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
其他省份待定。 |
吉林省考生报名网址:
http://zyxk.jleea.edu.cn/http://zyxk.jleea.com.cn
(因其他省份考点工作进程,校考事宜没有最终确定,没有签订协议,现仅将吉林省校考日程对外发布。待其他省份校考日程完全确定,我处再重新发布所有省份书法校考日程安排。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各考点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所在省艺术类校考报名网站及报名时间,以免错过报名。)
注:我校在各省设立校考考点只接受考点所在省考生报考,不接受跨省报考。如擅自报考,责任自行承担。(举例说明:我校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书法校考考点,只接受吉林省考生报考。其他省份考生不得自行报考。)
1.考试科目及分数
(1)书法临摹(古代碑帖选本选字),满分100分;
(2)书法创作(按规定文字、幅式、书体创作),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3.考试用具和材料
毛笔、墨汁、画毡等书法工具由考生自备;
考试用纸由考点在考场统一发放。
七、录取办法
1.录取时要求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566063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邮政编码:130118
成绩查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址:http://zj.jl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