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条件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二)录取办法:
1.表演专业采用校考的术科成绩,设计学类和美术学专业采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的术科成绩;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与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3.表演专业:出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统一按照校考术科成绩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术科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照校考形体测量、台步表演、造型表演,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设计学类、美术学专业:出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统一按照综合分排队、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综合分相同者,依照术科统考成绩,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其中综合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