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9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4年,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潭大学复校。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华国锋、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对学校的建设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
建校以来,湘潭大学牢记伟人嘱托,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实现了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稳步提升,在《泰晤士高等教育2019年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居内地高校第43位,并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高校之一。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1842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059人。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0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18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计算数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等3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2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9个湖南省重点学科;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1个专业排名全国前10%,1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汇聚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优青基金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教学名师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学校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有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60多个科研机构。
二、艺术学院简介
湘潭大学艺术学院现有教授7人(含客座教授)、副教授6人(含客座教授),博士及在读博士4人,硕士28人,有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和动画等3个本科专业,有“艺术理论与实践”科学硕士点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MFA)各一个。视觉传达设计系设有平面媒体、数码影像、网络设计等3个工作室;艺术设计学系设有品牌设计、设计文化应用、设计产业管理等3个工作室;动画系设有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游戏设计等3个工作室。学院的数码艺术实验中心是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本科教学采用专业基础教学与工作室教学相结合的先进教学模式,学生在入校两年内将全面进行文化与专业基础知识的系统学习,两年后根据每个学生的艺术特质和专业爱好分别进入相关的工作室进行专业方向学习。这种教学模式因材施教,专业课教学灵活多样,学生的艺术才能、个性特点都能得到高度重视,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都能得到充分挖掘。学院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锻炼和提升,先后建立起多个写生基地和实习就业基地;学院积极推进“国际赛事”学科竞赛机制,建院以来,捧回国际国内各类艺术竞赛奖励200余项;学院重视艺术交流,先后与英国邓迪大学、法国巴黎高等美术学院、英国格拉斯哥艺术学院、帕斯艺术学院、韩国公州大学等国外著名的艺术类高校开展艺术交流活动,并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学校还设有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新闻学、工业设计、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6个相关本科专业,有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美学、传播学、文艺学、机械设计及理论等6个相关硕士点。这些本科专业和硕士点都能为学院的教学与科研提供各类共享资源,在师资、教学和科研方面为办好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和动画专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专业工作室简介
(一)动画
1.二维动画工作室
主要培养二维动画设计、二维动画产业管理、二维动画开发流程管理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中外动画史、动画场景、二维动画、动作、角色设计、卡通表现技法、脚本与故事板表现、动画产业研究等。
2.三维动画工作室
主要培养三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产业管理、三维动画开发流程管理、后期合成技术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三维动画、中外动画史、动画场景、角色设计、脚本与故事板表现、影视合成、动画产业研究等。
3.游戏设计工作室
主要培养游戏设计、游戏开发、游戏产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复合型人才。主干课程有:游戏原画设计、二维游戏设计、三维游戏建模流程、游戏引擎基础、游戏特效制作、游戏开发与策划、游戏产业研究等。
(二)视觉传达设计
1.平面媒体工作室
主要培养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印刷设计、展示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视觉图形训练、包装设计、UI设计、VI设计、印刷版式基础、海报招贴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标志与字体设计等。
2.数码影像工作室
主要培养摄影、摄像、广告产业、影视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商业广告、人物、观念摄影、数字暗房技术、导演基础、实验影像创作、视频非线性编辑、视频后期特效、电视栏目包装等。
3.网络设计工作室
主要培养网页设计、网络营销、网络公关、企业形象宣传、网络促销、网络创意、网络信息传播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主干课程:版式设计、色彩设计、网页导航设计、网络后台设计、flash动画设计等。
(三)艺术设计学
1.品牌设计工作室
主要培养企业形象设计、视觉形象设计、企业品牌管理、市场营销、广告创意与广告表现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CI策划、VI设计、品牌战略、品牌研究与管理等。
2.设计文化应用工作室
主要培养学生对文化资源进行吸收和设计应用转化的能力,从调查、策划、设计、制作到传播执行以及管理的全方位实训。主干课程:材料综合设计、构成与现代装饰、文化传播学、文创设计、文化专题等。
3.设计产业管理工作室
主要培养设计管理、设计调查、设计策划、设计资源开发、会展策划与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要服务于地方城市文化机构、艺术机构等。主干课程:设计管理、会展策划与设计、设计项目实践等。
2019年拟面向湖南、北京、上海、山东、湖北、河北、河南等7个省市招收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190人左右。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基本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其中:山东、湖北、河北、河南4省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其他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一)报考条件
1.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
2. 艺术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原则上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考生不能跨省报名。
(二)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所在省招生办公室要求在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时出具的《专业考试报考证》等,其他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费标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8000元/年,艺术设计学专业8000元/年,动画专业8000元/年(如有变动,以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1.考试科目2门:素描(含速写)、色彩。素描(含速写)满分为100分,其中头像素描占70%、人物动态速写占30%;色彩满分为100分。素描注重形体塑造、明暗表现、动态特征表现等,需加考动态速写,考试时间为3小时(含速写考试时间),共1张4开(素描)试卷对折,左边考试素描,右边考试速写;色彩注重色彩表现以及创意思维表达,考试时间为3小时,共1张8开(色彩)试卷。
2.画笔、颜料等画具请考生自备,试卷纸由学校统一提供。
3.考生需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如被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方式 | 考 点 |
河北 | 2.22-2.24 | 2.28 | 网上报名 | 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南校区 |
山东 | 1.26-2.12 | 2.16 | 网上报名 | 潍坊市招生办 |
湖北 | 2.24-2.25 | 3.1 | 网上报名 | 湖北省标准化考场 |
河南 | 2.7-2.9 | 2.13 | 网上报名 | 郑州市106中学正光路校区 |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公布的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注明网报的请登陆该省考试院(招办)规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我校在湘潭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tu.edu.cn/)上发布专业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务必于4月10日前上我校招生网核准个人信息,并自主打印“湘潭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1. 湖南、北京、上海专业成绩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联考成绩(联考合格线及以上),山东、湖北、河北、河南4省专业成绩要求执行我校校考成绩(校考合格线及以上),文化成绩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有关规定。
2.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使用校考成绩省份的考生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3.75+文化投档成绩×0.4;使用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 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八)入学及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3451 58293275
传真:0731-58298913
网址:www.xtu.edu.cn
E-mail:zsk@x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