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所报考专业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
合格。
3.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750 分), 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 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
(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查询校考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6.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