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国标码:13630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费:69800元/年
第五条学校是2004年5月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距离北京市政府三公里。学校涵盖经、管、艺、文、理5个学科门类,设有24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4416人,形成以商为主,商、艺结合的专业结构体系。学校办学以来,积极融入国际、融入行业,特色发展道路效果明显。
l2010年成为AACSB(国际精英商学院联合会)会员单位,是国内首家独立学院会员单位。
l2015年,学校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资质。
l201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里克·马斯金教授成为学校名誉校长。
l2017届毕业生深造率达23.8%,位居全国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之首,一批优秀毕业生就业于世界500强企业,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四大国有银行均有学校大量校友。
l2018年成为北京市硕士学位建设单位。
l近三年就业率达98%以上,位居北京市独立学院之首。
l近三年海外名校升硕人数达到1227人,其中进入QS排名前1000学校的学生为762人,占比60.38%。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招生办公室等组建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事宜。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八条 2019年学校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审计学、金融工程、投资学、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9个专业招生,均设有中外联合培养方向:包括 “2+2+1”、“3+1+1”、“4+1”、“2+2+2”、“3+1”(4 年)、“3.5+1.5”等6 类国际项目,学生毕业后获得国内外双本科学位,以及国外合作院校硕士学位。目前学校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6 个国家的49 所高校已经建立多种合作办学模式。学校学费收取四年。
第九条 学生也可以选择不就读学校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国内培养方向包括就业和国内考研定向方向,并且所有专业均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
第十条 学校国际商务专业开设2+2+1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定向班,该专业方向学生培养模式为:前2年在嘉华学院学习,第3、4年在英国萨塞克斯大学攻读本科,学期满后获得嘉华学院及萨塞克斯大学本科文凭,第5年可直接在萨塞克斯攻读硕士。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委员会制定学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要求及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四条 由于学校所有专业都涉及到海外游学及中外联合培养,考生英语、数学等相关科类分数过低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学校严格按照各省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办法执行。
2.普通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在高考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3.艺术类专业:取得学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或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考生进档后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规则以各省(区)考试院公布为准。
4.学校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学生入校后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5.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除中韩2+2+2为韩语外,其余专业常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为维护考生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录取专业、通知书邮寄地址等有关事项。请报考考生及时将报考信息通过我院校本科招生网、招办官方微信或者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确认。学校接受自愿放弃志愿考生的退档申请,并将其高招电子档案退回当地高招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京、津、冀地区考生录取后不统一邮寄通知书,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第一时间到校办理领取通知书、缴费、注册等手续。外埠考生通知书发放、缴费、注册等手续参考各省市政策执行。也可在录取期间通过银行转账、现场交费、微信转账等方式交纳学杂费,快速办理入学注册、提前选宿舍等手续。
第七章 学生支持项目
第十八条 微留学。2019年所有录取学生均有一次公费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的学校海外基地(任选一个国家)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学生全部参加,学校承担费用)。建议考生入学前办理好护照,并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提前了解海外基地情况。
第十九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马斯金·世界名校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其中,马斯金·世界名校奖学金授予条件为:通过学校国际项目入学当年的世界大学排名(QS)前 十 名(含)的学生,奖励人民币20万元/生。
对于北京考生,文化课过当年本科线上50分(含)可获得10000元/生的新生奖学金。
第二十条 “精英计划”。为满足学生高层次个性化学习需求,学校2019 年特别推出国际“精英计划”项目,为学生提供专业雅思集训、GPA和留学背景提升指导、1对1留学导师量身定制,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指导与帮助,100%保证学生实现海外升硕。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2019年录取考生全部住宿,寝室为4人间, 独立卫生间,无线网络覆盖,配有空调,热水器等。学校学生实行网上自主选择宿舍(宿舍分为出国、考研、创业、就业四类),学生在通过网上查询、注册、选宿舍流程后,将享受“VIP一站式报到服务”。录取期间考生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建议报考学校考生主动联系学校招生老师(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招生老师联系方式),沟通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允许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后申请专业调整,按照学校转专业程序,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重新选择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招生官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或电话咨询招生办公室。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法如下:
电话:010-69597736;69597746传真:010-69597784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邮编:101118
招生网址:http://zs.canvard.edu.cn/
学校微信平台:jhxy010 学校官方微博:@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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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