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陕西西安,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三航)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是先后进入“211工程”、“985工程”及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的全国重点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教育公平,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共享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经研究决定,西北工业大学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以下简称“筑梦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筑梦计划”招生只针对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的农村学生进行。申请考生须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的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科),且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本年度“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将根据考生报名并通过审核情况、生源地历年生源质量等因素制订分省计划。
招生专业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2019年投放计划的理工类专业。浙江、上海、江苏考生,须根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选考科目符合要求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10日10:00至4月26日00: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西北工业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3.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4.考生本人手写800字左右自荐材料并签字。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筑梦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并报送生源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区、市)录取批次控制线(简称批次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4.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及浙江、上海,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奖励帮困措施
西北工业大学郑重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通过“筑梦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在新生报到时可乘坐“爱心直通车”(资助、车费)、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小额无息借款),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在校期间除可申请几十种奖学金外,我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吴亚军等专项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六、监督机制
1.西北工业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将在教育部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真正使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2.各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3.坚持做好信息公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筑梦计划”全过程,监督电话:029-88493708。
七、所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八、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
电话:029-88460206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件:aonwpu.edu.cn官方微信:zsbnwpu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nwp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