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文件精神,经我校研究决定,2019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计划主要定向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的农村学生,该地区符合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5、勤奋励志,成绩优秀。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本计划招生人数为45人,招生专业等信息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科类 | 计划人数 | 限考要求 |
保险学(保险精算) | 理工 | 5 | |
经济学 | 理工 | 5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工 | 5 | |
电子商务 | 理工 | 5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 | 理工 | 6 | 物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4 | |
统计学类 | 理工 | 7 | 物理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 | 理工 | 3 | 物理 |
数学类 | 理工 | 5 | |
合计 | —— | 45 | —— |
1、各招生专业介绍可在我校招生网查询;
2、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实际报考情况对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进行微调,分省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将根据通过我校初审考生的生源分布、意向性专业志愿填报以及我校在该省普通类专业投放、各省(区、市)学生在校表现情况等综合制定。考生在高考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时,以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2019年4月16日12:00至2019年4月25日24:00,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并本人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的成绩信息、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二)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
(四)我校于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五)我校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区、市)招办备案。
(六)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
(七)通过审核的考生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提档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八)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五、组织与监督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单独招生”相关名单,将按有关要求报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ufe.edu.cn
六、咨询
咨询电话:021-65904372,65901267(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箱:zb@mail.sufe.edu.cn
网址:zs.s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财本科招生
七、其他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