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三峡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全称: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1075。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邮政编码:443002。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三峡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的三峡大学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学校依据相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于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专业志愿因专业计划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男生不得低于170厘米。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英语、日语、法语专业文理兼收。填报英语、日语、法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所在省外语总分的70%。外语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口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该省未测试口语,则按照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考生必须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高考成绩应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并通过教育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公示。
第二十二条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五条学校继续对我校录取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
电话:0717-6392282、6392665传真:0717-6394425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三峡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