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录取原则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一、全国招生的校考专业
1、摄影: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最低综合分337.1分。
2、广播电视编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最低综合分316.5分。
3、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3.75分。
4、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4.4分。
5、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66.5分。
6、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0分。
7、表演(流行演唱):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0.4分。
8、表演(流行舞蹈):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9.8分。
注:以上专业文理统排,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均需达到专业所在批次的省艺术类本科线。
二、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各省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一):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类(二):包含绘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上海:
美术类(一)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923.492分;
美术类(二)绘画、雕塑、公共艺术: 385分;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 438分。
2、浙江:
美术类(一)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 1126.5分;
美术类(二)绘画: 91分;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 510分。
3、山东:
美术类(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文科1069.825,理科1012.5分;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文科456分,理科375分。
4、湖南: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文科308.2分,理科279.91分。
5、山西:美术类(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 990.325分。
6、辽宁:美术类(一)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文科1119.5分,理科1006.5分。
7、河北:美术类(一)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 1043分。
8、新疆(喀什定向):美术类(一)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549分。
9、河南:美术类(一)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文科1069分,理科985分。
10、江苏: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雕塑、绘画: 517分。
11、重庆: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 218.66分。
12、黑龙江: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1002.5分;
美术类(二)绘画、公共艺术: 241分。
13、安徽: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文物保护与修复: 736.29分。
14、贵州:平行志愿投档
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 238.99分。
15、广东: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投档分(文化科成绩*40%+术科成绩*2.5*60%)最低控制线514.99分。
16、四川: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 256.33分。
17、江西:平行志愿投档
数字媒体艺术、雕塑: 535.729分。
18、吉林: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 1054.625分。
19、福建:一档多投
美术类(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文科1027分,理科939分。
三、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序号 | 省份 | 分数线 | |
文科 | 理科 | ||
1 | 上海 | 综合改革451 | |
2 | 广东 | 534 | 495 |
3 | 四川 | 528 | 538 |
4 | 河南 | 518 | 501 |
5 | 湖南 | 544 | 486 |
6 | 河北 | 542 | 498 |
7 | 江西 | 545 | 514 |
8 | 安徽 | 551 | 493 |
9 | 江苏 | 332 | / |
10 | 山东 | 538 | 506 |
11 | 浙江 | 综合改革 565 | |
12 | 重庆 | 501 | 490 |
13 | 贵州 | 516 | 401 |
14 | 辽宁 | 543 | 518 |
四、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高考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可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美术类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