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应面向我省相应类别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我省统考的类别。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实施省统考的类别为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和摄制八个类别,各省统考类别对应的专业范围见《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浙教试院﹝2019﹞14号),部分新开设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类别见附件2。
凡符合规定需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请填写《2020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传真至相关考点,我院将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和我省规定,经审核同意后安排具体设点事项。
根据《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浙教试院﹝2019﹞14号)规定,2020年开始,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校考,原则上仅限浙江省考生报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1-2020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申请表.doc
附件2-部分新开设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类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