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是省属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在素有“北国春城”之称的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底蕴厚重、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现有58个本科专业,机械工程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艺术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美术创作、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具体招生省份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官网公布为准。
三、学制层次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承认各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招收美声、民族方向考生。
器乐方向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钢琴、唢呐、二胡、打击乐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招收流行演唱及流行演奏两个方向考生。流行器乐方向招收具有一定流行乐器及民乐乐器基础考生,包括:吉他、贝斯、键盘(钢琴、手风琴)、流行打击乐、流行萨克斯。(注:民乐考生入学后主修吉它、键盘、贝斯、流行打击乐。)
舞蹈表演专业招收有一定舞蹈基础的考生。
音乐学专业招收有声乐、钢琴基础的考生。(本专业为音乐理论研究专业,非音乐教育专业)。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如本省有艺术类专业统考,则必须参加专业统考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
五、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制(年) | 学 费 | 招生省份 | |
视觉传达设计 | 74 | 200 | 4 | 5400 | 具体招生省份及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官网公布为准。 |
动画 | 35 | ||||
环境设计 | 35 | ||||
绘画 | 56 | ||||
音乐表演 | 103 | 168 | 4 | 6200 | |
舞蹈表演 | 40 | ||||
音 乐 学 | 25 |
六、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 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满 分 |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 | 承认各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 | |||
音乐表演 | 声乐 | 视 唱 | 看谱即唱 | 20分 |
演 唱 |
自备一首曲目 (中外歌曲不限,自备伴奏) |
100分 | ||
器乐 | 视 唱 | 看谱即唱 | 20分 | |
演 奏 |
自备一首曲目 (练习曲、奏鸣曲、协奏曲、乐曲任选) |
100分 | ||
流行音乐 | 视 唱 | 看谱即唱 | 20分 | |
演唱/演奏 | 自备流行曲目(中外作品均可,风格不限,自备音频伴奏) | 100分 | ||
舞蹈表演 | 技巧组合 | 组合包含跳、转、翻、控制、软开度(自备伴奏音乐、舞蹈服装) | 40分 | |
个人剧目 | 自备一段舞蹈剧目,选择范围: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 (自备伴奏音乐、剧目服装或道具) | 60分 | ||
音乐学 | 视 唱 | 看谱即唱 | 20分 | |
演唱/演奏 | 自备一首曲目(自备伴奏音乐) | 100分 |
七、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专业加试日程安排(详细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八、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1.我校于2020年4月15日前公布考生加试成绩及合格信息,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舞蹈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九、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直接到考点报名,网报的省份按照相应要求在相应网站报名。
2.所有考生自带伴奏(CD或U盘)须将文件存储为.mp3或.wav格式,是否可以自带钢琴伴奏以各省考点要求为准,我校不提供钢琴伴奏。报考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3.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一经录取,入学后需参加专业考核,并按考核成绩分专业为声乐、器乐、流行音乐三个专业方向培养。
4.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按照省份分专业排名发放合格证,两个专业不可兼报。
5.流行器乐方向民乐考生入学后主修吉它、键盘、贝斯、流行打击乐。
6.音乐学专业为音乐理论研究专业,非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入学后经过专业考试,按照成绩遴选出钢琴、数码钢琴课程组名单,学院不再开设其它乐件专业课。
7.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考试技巧组合科目时,女生穿体操服、白色裤袜、软底鞋;男生穿白色紧身短袖上衣、黑色紧身裤、软底鞋。个人剧目时可以换舞蹈服装,可以使用道具。
8.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2
咨询热线:0431-85250087传真电话:0431-85250091
E-mail:zsbccu.edu.cn网址:http://zsb.c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