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保送生招生工作,现将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就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经就读中学推荐,具有2020年保送生资格的英语、德语、日语语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
招生专业语种要求学费学制
英语(涉外法商)英语每学年5000元四年
日语(涉外法商)日语或英语每学年5000元四年
德语(涉外法商)德语或英语每学年5000元四年
翻译(涉外法商)英语每学年5000元四年
我校外语类专业2020年在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不限选考科目。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能转到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二)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
三、报名程序
报名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1.《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保送生推荐表》(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推荐表所粘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4.可以体现考生能力与素养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且务必在寄送单上注明“2020年保送生”。寄件时间:2020年2月7日(周五)之前(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志楼A210招生办公室,邮编201620,电话021-57090220(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同时须在2020年2月7日前将《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保送生推荐表》发送到zsb@ecupl.edu.cn,邮件主题为“外国语中学名称+姓名”。报名材料寄送以及邮件发送是我校保送生报名的必备程序,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报名程序不完整的,视为放弃我校保送生报名。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校于2020年2月11日(周二)下午17:00前在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确定保送生候选考生名单。同时,公布考生报到以及准考证领取事宜。
(二)选拔测试
我校保送生选拔测试程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100/150)×60%+面试成绩×40%。
笔试满分150分。语文、数学、外语每科50分,若考生第一外语语种为德语,则外语笔试语种为德语,依此类推。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外语朗读、理解、表达等,面试语言为自己所学的第一外语语种。
测试时间:2020年2月15日(周六),上午进行笔试,下午进行面试。
测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五、录取程序
(一)确定预录取名单
学校按照考生综合考核的总成绩,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在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志愿情况进行预录取。若无其他报考条件限制,原则上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二)公示
保送生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录取
保送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学校将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报送相关名单,高考录取通知书将在2020年7月发放。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将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保送生预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保送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向有关教育部门报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1620)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57090220(2020年1月13日-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2月12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本科招办电子邮箱:zsb@ecupl.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
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1-57090496
纪检监察机构邮箱:jiwei@e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