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002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独立学院
第八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综合性高等院校。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主,以品牌立院”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为适应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发展战略需要,于2011年迁址享有“人间仙境”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山东蓬莱。学校位于海滨西路34号,东临千年古栋——蓬莱阁,与长山列岛隔海相望。学校规划占地1816亩,校舍面积2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4780余万元,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环境优雅,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滨海大学。
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学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为主,面向全国统一招生。设有商学院、工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蓬莱葡萄酒学院(产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部、大学数学教学部等二级学院和教学部。开设40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和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教职员工600余人。形成了对接现代制造业、旅游及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三大专业集群,全面提高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的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
学校教风严谨、学风端正,毕业生考研率名列同类院校前茅,多名同学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录取;学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先后建立了工程训练中心和机械设计实验室等66个实验室,确保了实验实训教学的正常开展。同时,立足于学校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大力扶持我校科创品牌,形成了层级丰富又各具特色的科创竞赛平台,每年都积极组织学生团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电路设计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等各类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活动,近年来取得省级以上奖项800余个,体现了学校在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方面的特有优势。
我校对内实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对外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已与十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分别是澳大利亚国王学院,美国的普雷利维尤农工大学、旧金山州立大学、索诺玛州立大学,韩国的庆南大学、大邱大学,新西兰的尼尔森马尔伯勒理工学院,德国的施马尔卡登应用科技大学,泰国的南邦皇家大学和西班牙的海梅一世大学。
同时,学校搭建起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命名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点院校”,山东省委宣传部命名的“山东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授予的“山东省葡萄酒文化建设基地”等培训平台。成立了登州文会馆研究会,建成登州文会馆纪念馆,中国日记资料馆(蓬莱书院)等特色文化场馆,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以及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5.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我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退役士兵(含应往届)均具有报考资格。
第五章 招生计划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0年专升本各专业高校推荐考生招生计划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招考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五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我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我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志愿填报、投档录取要求与高校推荐考生相同。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1.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专升本新生学费标准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人每年16000元,财务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英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每人每年15000,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每人每年18000元。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2.宿舍标准:普通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普通六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八人间,每生每年800元;公寓式宿舍每生每年100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舞弊行为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四条 “绿色通道”及奖助学金:
学校已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设立各种类型的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4400元、3300元、2200元。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当年录取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宜。我校学生服义务兵役依据国家最新文件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
第二十五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5770026、5770027、5770028、5770029
学校网址:http://www.ujnpl.com/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ujnpl.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邮编:26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