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20年在江苏省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校培养特色要求等,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选择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招收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其中工商管理类只招收文科考生,其他专业均只招收理科考生。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
科类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理科 | 通信工程 | 30 |
电子信息工程 | 30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30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30 | |
信息安全 | 30 | |
自动化类 | 20 | |
材料化学 | 40 | |
文科 | 工商管理类 | 30 |
注:自动化类(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专业)
三、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条、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主办单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
第二条、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一等奖(含)以上;
第三条、“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家三等奖(含)以上;
第四条、高中阶段获得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主办单位应为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限报考材料化学)
第五条、高中阶段获得英语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含)以上、人文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含)以上的文科考生;(限报工商管理类)
第六条、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25日
(二)网上报名
1.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上传初审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申请表由所在中学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考生信息每次修改后都须完成以上步骤,请在提交信息时仔细检查。
(2)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且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的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须达C等级及以上。
网上提交的初审材料扫描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缺少本人签字、中学校长签字、中学公章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资格审核。
五、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参加学校面试,面试名单将于6月1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六、确认面试及缴费
6月20日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参加面试并缴纳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报名费恕不退还)。逾期未确认、未缴纳测试费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7月1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安排在2020年7月12日。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书(符合对应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到我校仙林校区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工作由招生就业处配合教务处组织实施。参与面试工作专家人选及分组情况在面试前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时,各组专家及考生均随机进入不同考场。每个面试组的五名专家对考生分别独立打分,取平均分。
学校将对考生面试全程进行摄像、录音。根据面试情况,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3倍,择优确定候选考生。
八、录取办法
(一)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候选考生仍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须于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时间,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www.jseea.cn或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录取志愿中填报我校。
报考我校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志愿填报须与综合评价报名表申请专业一致,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和获奖情况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成绩计算方法说明
(1)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如高考成绩为330分,因高考满分为480分,该考生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68.75分。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3)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每一个A+等级折算为50分、A等级折算为40分、B+等级折算为30分、B等级折算为20分。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个内容中,A等级折算为20分,B等级折算为15分,C等级折算为10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项目如有“突出表现”,根据具体内容赋分,分值由我校综合评价录取专家组讨论确定,最高不超过40分。
(5)获奖情况赋分。
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得100分;省级二等奖,得70分;省级三等奖,得40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得100分。
高中阶段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家三等奖及以上,得100分。
高中阶段获得英语类国家级竞赛一等奖、人文类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得100分。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得40分。
获奖情况赋分就高计算,不累计。
2.综合评价办法
我校按照报名考生的五个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高考成绩占50%,获奖情况占20%,面试成绩占15%,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占10%,综合素质评价占5%(各项得分取小数点后2位)。
比如,某考生,高考成绩是330分,换算为百分制是68.75分,最终折算为34.38分;获奖情况得分70,折算为14分;面试成绩80分,折算为12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90分,最终折算为9分;综合素质评价为60分,折算为3分;则该考生综合评价总分为72.38分。
3.综合评价录取
考生进档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等,再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公示。
九、监督与处理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纪委监察部门邮箱:jbxx@njupt.edu.cn,监督电话:(025)85866836。
4.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资格处理。
十、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210023)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十一、本简章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