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地区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导读摘要: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的要求,为了让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学院国际代码:14559

学校地址:贵州省威宁县滨海大道777号邮编:553100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特点: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新型现代化高等院校。学校位于百鸟之都、阳光之城的草海之滨。学校秉承“学以致用,报效祖国”的校训,围绕“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现代服务”三大行业,设置了机械工程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五大学院,共精准开设26个专业,并建设了一支高素质“双师型”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师资队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党委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0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收专科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分专业计划见各省招生目录)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面向生源省招收202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单报高职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七条外语语种:不限

第八条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学院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条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按照给贵州省发改委和贵州省教育厅登记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政策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而辍学。

第十二条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学年;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第六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三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有关学院各系、专业和详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学院招生办电话: 0857-6339313(兼传真)0857-6339309

学院网站:http://www.gzgmzyxy.cn

相关高考热词TAG搜索: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艺考头条”APP 艺术生的报考神器 —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 艺术生都在用!就差你!微信扫一扫,立即下载!
← 及时发布最新的艺考资讯,解读艺考最新政策、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艺考 · 头条

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切实...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
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
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

免责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 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375331114@QQ.Com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进行处理。

招生章程热门TAG标签

关注美术高考网

更多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美术高考网官方新浪微博

美术高考网APP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美术高考网APP

用UC浏览器扫一扫

收藏美术高考网手机版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