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18~2020届目前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要求原本科专业属于工学门类但不属于计算机类且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报考财务管理专业的要求原本科专业不属于工商管理类且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报考环境设计专业的要求原本科专业属于艺术学门类但不属于设计学类。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通过百度,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百科词条进行查询。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四)身体健康,符合所报考专业的录取要求。
二、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6日17:00。
2.报名流程
(1)下载附件《丽水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CET-4证书扫描件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szyq@lsu.edu.cn。文件夹命名:姓名+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称。
(二)资格审核与专业面试
1.我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丽水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2.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不进行专业考试。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笔试。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 |
2 | 财务管理 | 高等数学 |
3 | 环境设计 | 素描 |
3.具体考核事宜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录取办法
(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1.不需进行专业考试的考生,按报考专业直接录取;
2.进行专业考试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丽水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所属学院 |
学费 (元/年)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0 | 工学院 | 6325 |
2 | 财务管理 | 40 | 商学院 | 4800 |
3 | 环境设计 | 20 | 中国青瓷学院 | 10350 |
五、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丽水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也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报到和复查
(一)被我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招生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
(0578)2271179、2276113(兼传真)
(二)招生监督电话:(0578)2271178
(三)学校官网:http://www.lsu.edu.cn
(四)招生信息网:http://zsw.lsu.edu.cn
(五)招生咨询QQ群:5807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