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地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导读摘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南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首义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其计划数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学制 学位授予门类
法学 40 二年 法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二年 工学
经济与金融 40 二年 经济学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0 二年 管理学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申请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本校近三年(2017年7月以后)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学生。

3.下列38所普通高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4.学生可申请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5.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学生须于2020年7月25日-2020年8月1日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zsb@zuel.edu.cn,电子邮件标题为“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人***(姓名)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必须同时发送word版本电子版及打印后学生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的PDF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PDF格式)。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PDF格式)。

4.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5.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6.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a.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征文比赛、创新创业类比赛)等;b.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c.社会活动:如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等。请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5项材料必须齐全且符合所报专业的申请条件,否则报名无效。申请学生无论是否被录取,申请材料均不予以退回。

四、招生录取

1.学校将根据申请学生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2.学校成立专家组负责第二学士学位审核录取工作,审核通过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后,为拟录取名单,并再次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政编码:430073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7338、88386178、88386189

微信公众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监督电话:(027)88387337

学校网址:http://www.zuel.edu.cn

七、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5日

相关高考热词TAG搜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艺考头条”APP 艺术生的报考神器 —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 艺术生都在用!就差你!微信扫一扫,立即下载!
← 及时发布最新的艺考资讯,解读艺考最新政策、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艺考 · 头条

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切实...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
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
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

免责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 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375331114@QQ.Com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进行处理。

招生章程热门TAG标签

关注美术高考网

更多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美术高考网官方新浪微博

美术高考网APP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美术高考网APP

用UC浏览器扫一扫

收藏美术高考网手机版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