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的重大决策部署和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精神,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做好考试招生,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0﹞478号)和《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号)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高职专项扩招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五、办学类型:
文化艺术类。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考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已通过网上志愿填报、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成功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于11月17-20日12:00,通过我校官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于11月22日到校打印准考证并参加测试。
2.考试地点: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83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由我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及形式详见考试大纲。经研究决定,我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综合素质测试(报考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350分。
(三)免试
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测试。
申请办法:考生向我校提出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有《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技能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应于11月22日前由学生本人交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5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八、成绩查询
考生在2020年12月5日到我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成绩查询系统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
九、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我校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组织进行。
(一)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以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主考评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审核通过,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83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我校对本次扩招录取的学生可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学生学制三年,弹性学制学生可在岗就读,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五年。
本批次录取的学生采取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采取全日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各类别及专业的教学、学习方式及教学总课时,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十二、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各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生/年、住宿费一般为800-1200元/生/年,学校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按国家现行政策,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退役一年以内的高职扩招退役军人,按《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落实有关政策。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
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收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考试院
(二)学校地址: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梓潼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
(三)咨询电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
(四)纪检监督电话:0816-6357169
(五)学校网址:http://www.sca.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sca.edu.cn/
(六)QQ:200714043
E-mail:200714043@qq.com
(七)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川文艺招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