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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21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导读摘要:天津体育学院2021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21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

天津体育学院2021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21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六)学校简介: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经过60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现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体育学学科前5%,获得并列第4名的佳绩。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天津市和国家体育总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诸多教学、科研奖项,多个全国性重点研究基地和实验室;建成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国家精品课程,8门天津市精品课程;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3人;建有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数门市级精品课以及市级教学团队。此外,在科研、竞赛训练、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果,力争早日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体育大学。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21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50名,其中文科45名,理科5名,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和运动康复专业。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参加天津市2021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体育教育专业专业课考试分为笔试和素质测试两项(每项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其中素质测试一项成绩须达到50分(含)以上,再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运动康复专业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文科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理科类专业依次参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

第十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第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市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体育教育4400元/学年;运动康复4400元/学年。

注:以上为2020年执行的学费标准,2021年如有变动,以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第十五条我校在接到天津市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将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我校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我校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zb.tjus.edu.cn/电话:022—23015120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邮编:301617

附件一:天津体育学院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招生专业

专 业 计 划 学 制 科 类 备 注
体育教育 45人 二年 文科
运动康复 5人 二年 理科 考生需具备运动康复/ 康复治疗学/体育保健与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含针推)/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与手续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6日17:00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考生要在规定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须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2、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16:00

(2)地点:天津体育学院体育馆(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3、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所需材料:

(1)天津体育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须提供考生现场确认成功获取的考生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同版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三张。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高职高专学籍证明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外校考生须开具带有当年参加高考考生号的高职高专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籍校招生办公章。

三、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2020年12月19日(详见准考证),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二)考试内容

1、体育教育专业

笔试(满分100分):学校体育教程参考书目:《学校体育教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学类体育教育专业通用教材刘海元主编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素质测试(满分100分):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

2、运动康复专业

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

科目1:体育保健学参考书目:《体育保健学》(姚鸿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科目2:临床医学概论参考书目:《临床医学概论》(张玉芹、姚鸿恩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

(三)专业考试成绩及查询: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考试成绩请考生于2021年1月11日前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b.tjus.edu.cn)查询。

附件二:招生专业介绍

一、体育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新时代我国学校体育事业发展的体育教师。

(二)培养要求

思想政治要求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品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业务培养要求

1.具有教育理论及体育运动相关理论基础、体育运动技能,其中专项运动技能达到三级运动员的水平。

2.具备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体育教学、组织课外体育活动、指导课余运动训练和组织体育竞赛的能力。

3.初步掌握体育科学研究和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研究的方法,能够运用教育理论和学校体育的理论和技能分析研究本领域各种实际问题。

4.熟悉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培养领导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具备学习、创新能力,适应未来学校体育发展的需要。

5.具有国际视野、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6.具有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二、运动康复专业

(一)培养目标

依据国家“健康中国”发展战略和运动康复行业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面向京津冀、辐射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的科学、人文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备健康理念,系统掌握人体运动科学、康复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运动康复诊疗与运动伤害防护技能,具备一定的体育科学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实践能力强,能够在运动队、各级医院、康复机构、健身机构、学校等部门从事运动康复和运动损伤防护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思想政治要求

坚守、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遵纪守法,具有崇高的理想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坚定的职业情怀和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投身运动康复行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创业意识;富有敬业精神,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的职业素质。

业务培养要求

1.掌握广博的文化知识和扎实的体育学、康复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与技能,具有独立进行运动康复诊疗和运动伤害防护的能力。

2.掌握传统医学保健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3.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投身运动康复行业,成长为业务骨干,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4.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5.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学生毕业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或符合学校考试要求)。

6.追求自我完善,具有终身学习和持续学习能力,实现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的不断提升。

7.具有健康的身体、健全的心理、良好的人文修养与文化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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