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介(非四川考生)
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合格、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本科层次招生专业
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
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
艺术学:美术学类各专业
艺术学:设计学类各专业
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
注:①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招考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②凡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学院招生处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根据拟定的2021年各教学单位招生计划将上述两个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具体的院系就读。
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文化及专业考试
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均须按生源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
我校2021年暂停艺术类专业校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该类专业统考,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细化报考的专业方向。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协商生源地省级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及生源情况,制定我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填报高考志愿前,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录取规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的进档考生,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招生省份、专业及计划数安排,以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注意事项
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减免1至4年学费以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学院每学年选拔、培养30名“专业拔尖人才”,给予每生培养资助经费5万元。每学年选拔、培养100名“专业优秀人才”,给予每生培养资助经费0.5万元。
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介仅供非四川考生参考,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邮编地址:610021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招生部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028)85430270
传真电话:(028)85430284
学校网址:http://www.scc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