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1、2021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全国招生计划为60人。
2、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音乐表演 | 60人 | 只招收声乐、器乐(钢琴,手风琴,琵琶,古筝,中阮,柳琴) |
特别提醒:器乐只招收钢琴、手风琴、琵琶、古筝、中阮、柳琴,除以上器乐外,今年暂不招收其他类器乐,请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后填报志愿。非招生计划所列器乐方向的考生不得报考,如有报考,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3、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省份 | 拟招收总人数 | 声乐 | 器乐 |
四川 | 12 | 7 | 5 |
甘肃 | 4 | 2 | 2 |
河北 | 7 | 4 | 3 |
浙江 | 5 | 3 | 2 |
云南 | 4 | 2 | 2 |
湖南 | 4 | 2 | 2 |
广西 | 4 | 2 | 2 |
湖北 | 4 | 2 | 2 |
山西 | 4 | 2 | 2 |
河南 | 4 | 2 | 2 |
江苏 | 4 | 2 | 2 |
辽宁 | 4 | 2 | 2 |
4、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包含声乐和器乐两个方向,具体的计划编制原则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1年高考报名。
2、考生须取得所在地音乐表演省级专项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总分,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3、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到低、声乐和器乐分别单独排序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无法区分声乐和器乐,则合并声乐和器乐的招生计划,按照合并后的招生计划总量,以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总分相同,再依次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退档处理。
4、器乐方向只招收钢琴、手风琴、琵琶、古筝、中阮、柳琴,除以上器乐外,今年暂不招收其他类器乐。非招生计划所列器乐方向的考生不得报考,如有报考,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5、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录取方式。
6、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表演专业学习。
五、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规定,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七、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1756
电子邮箱:zszx@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8074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电子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举报
1、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对音乐表演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