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将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吉林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3.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4.大学期间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
5.本科毕业专业或获得学位要求:
序号 | 招生专业 | 要求 |
1.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物理、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计算机类专业除外) |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20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0人。
三、报名及初审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我校招收的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附件。
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不得进行美图等PS操作);
⑵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
2.初审程序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每个专业最高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初审,当专业报考人数超过1:1.2时,按报名考生大学期间平均成绩绩点排序进入复试,如末尾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同时进入复试。
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通过初审,我校不接受现场或邮寄报名。
四、初审结果及复试时间、方式
考生请于5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复试将采取面试的形式,具体时间将在学校招生网站通知,请通过初审的考生随时关注。
五、录取原则
考生通过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六、保障措施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监督邮箱:jjcc@jlu.edu.cn。
七、培养模式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保证培养标准。
八、学籍管理与就业政策
1.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吉林大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九、学生管理与住宿
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生报到及授课地点按新生报到须知通知执行,学生按全日制在校生进行管理,选配辅导员,统筹安排学生住宿。
十、学费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十一、其他
1.拟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生必须符合我校录取专业体检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或予以退学。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2.被录取的第二学位生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个人档案。各学院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