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创建于1911年,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稳居全国财经类大学前八。学校拥有 “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7个。学校被评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前20强,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主要招收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大学期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加权平均分达所在专业前15%的。
3. 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375人,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计划数 |
1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40 |
2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经济统计学 | 40 |
3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0 |
4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35 |
5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5 |
6 |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 物流管理 | 40 |
7 | 法学院 | 法学 | 40 |
8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40 |
9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40 |
10 |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 阿拉伯语 | 25 |
注:学费收费标准按学校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
登录后点击下面菜单栏招考助手-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每位学生只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
请按要求填写、提交、打印申请表,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扫描或拍照件。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24:00。
(二)资格初审
学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于2021年6月29日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三)线上面试及录取办法
初审通过的学生须参加分专业在线远程面试,面试时间:7月2日。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同专业同分同录)及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培养及管理办法
1.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其他
1. 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七、监督机制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均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QQ:800057228
招生咨询微信:zjgsdxzsb
招生咨询电话:0571-86989998
电子邮箱:zhaoban@zjsu.edu.cn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zjsu.edu.cn
九、本简章由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