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地区

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导读摘要: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工

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第五条 学校名称:玉溪师范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0。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四年。

第九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十条 学历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办学点及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常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2021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云南共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2.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3.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额不满,则进行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4.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额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5.学校除英语、泰语、缅甸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均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报考英语、泰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英语单科总分60%。

6.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艺术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对于云南省内报考考生,学校认可云南省音乐学、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统考的任一类别专业成绩,同时必须参加在云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的民航体检,且体检合格;对于山西省内报考考生,学校认可山西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联考专业成绩;对于山东省内报考考生,学校认可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山东师范大学联考专业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对符合条件的进档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运动康复专业按照分差(分差=文化成绩-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分差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8.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依据,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9.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招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按照 “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10.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批次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体检要求、入学及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受限学科和专业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入学及资格复查

1.凡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含体检和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按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条 收费

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学、助学措施

1.奖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玉溪师范学院优秀学业奖学金、新生荣誉奖学金、单项职业能力奖学金、专业竞赛奖学金、考研奖学金、西部志愿者奖学金、大学生入伍奖学金等奖学金项目。

2.助学:设有国家助学金、特困生助学金、玉溪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贫困生能力培养补助、孤烈儿补助、特有少数民族学历培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2.邮政编码:653100

3.招生咨询电话:0877-2057041(兼传真)

4.招生咨询邮箱:zsb@yxnu.edu.cn

5.纪检监察电话:0877-2058862

6.学校网址:http://www.yxnu.edu.cn/

7.招办网址:http://zb.yxnu.edu.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相关高考热词TAG搜索:玉溪师范学院  招生章程  

“艺考头条”APP 艺术生的报考神器 —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 艺术生都在用!就差你!微信扫一扫,立即下载!
← 及时发布最新的艺考资讯,解读艺考最新政策、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艺考 · 头条

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切实...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
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
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

免责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 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375331114@QQ.Com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进行处理。

招生章程热门TAG标签

关注美术高考网

更多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美术高考网官方新浪微博

美术高考网APP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美术高考网APP

用UC浏览器扫一扫

收藏美术高考网手机版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