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改进意见的通知 日前,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对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制定了5点改进意见,请考生及家长们一定要留意!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改进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 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改进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在川招生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我省考试招生改革的要求,结合四川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办法,更有利于考生选报志愿和高校选拔艺体类专业新生,现将《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1 年9月14日
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改进意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16〕20号)的要求,我省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四川省 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改进意见∶
一、取消艺术史论(音乐史论)专业统考
从2022年起,取消艺术史论(音乐史论)专业统考,艺术
史论(音乐史论)专业安排在普通类相应录取批次并执行相关招生录取政策。
二、练耳及乐理科目推行划片区考试
从 2022年起,音乐类专业的练耳及乐理科目推行划片区考
试,考生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音乐表演声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专业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声乐演唱科目合并
从2023年起,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专业和音乐学专业的声乐演唱科目统一考试标
准,考生只需参加一次考试,成绩共用。该科目考试成绩按各专业的分值比例分别计分。
四、音乐学专业考试需填报四首备选歌曲
从 2023年起,参加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声乐演唱考试科目需填报四首备选歌曲,考试时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
五、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统考类别调整至戏剧与影视类从2023年起,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统考由音乐表演类调整为戏剧与影视类,使用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考成绩,专业名称为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声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音乐剧专业名称调整为音乐表演【声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