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有关会议和我省高校艺术类招生校外培训整治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要求,为科学、规范、公平、公开选拔高素质艺术人才,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经省招委会研究决定,从2022年开始,我省对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和考试科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增加书法专业专业课省级统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范围除原有的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大类外,从2022年开始,增加书法专业专业课省级统考。
2.调整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目。从2022年开始,对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目进行调整,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由考三科(朗读、演讲、主持)调整为考两科(朗读、演讲);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由考三科(朗读、演讲、影视作品分析)调整为考两科(演讲、影视作品分析)。同时,调整考试科目名称,将“演讲”科目名称改为“即兴评述”,将“朗读”科目名称改为“新闻播读”。
如考生兼报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参加“新闻播读”“即兴评述”和“影视作品分析”三科考试。
现将《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