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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导读摘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2062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方案等,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500(含退役军人计划50),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含运动专长计划10)。

注: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gotorzu.rzpt.cn)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运动专长考生)。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3.空中乘务专业报名条件

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4cm。体重=【身高(cm)-110】×0.9至【身高(cm)-110】×1.1。相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听力正常;全身无纹身并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中英文发音标准;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

4.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健美操、啦啦操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前)。

第十四条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台(http://wsbm.sdzk.cn/gzdz/)选报学校及专

业。考生最多可选择1个专业填报。

2.网上缴费:2022年1月4日12点-1月9日12点,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120元(免试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

3.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rzpt12062@163.com。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第六章考试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2月2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

1.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考试包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成绩20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基本技能和职业能力)成绩230分,总分为430分。

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并按招生专业类别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我校认可考生参加的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总分。

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处理信息能力、日常应变和对职业素养的认知等常识性问题,总分200分。

2.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考生和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2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180分)构成,总分3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由有关专家和教师等专业人员,依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赋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题目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

运动专长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处理信息能力、日常应变和对职业素养的认知等常识性问题,总分200分。

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6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240分)构成,总分300分。

我校将提前1个月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各招生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说明。测试说明包含各专业类的测试原则、测试内容及要求、测试形式及成绩比例构成、测试样题等。

第十七条 考试方式

1.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士兵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退役士兵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以各招生专业公布的测试说明为准。

2.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和空中乘务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以各招生专业公布的测试说明为准。

3.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及需要的不同,将采用笔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等方式;面试可采用实验操作、情景模拟、提问、才艺展示等方式。

4.如遇不可抗因素需调整考试方式,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以最终发布为准。

第十八条 准考证发放

考生成功报名后,在考试前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或直接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单独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线上同分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分数线上同分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4.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5.退役军人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6.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剩余计划调剂使用。

第二十条 预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办理录取手续

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特别说明:凡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考生在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签定《诚信承诺书》,确认知晓此规定。

第八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证书颁发

高职单招与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均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关于免试

1.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院校对应专业学习。

2.免试考生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下载《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复印件材料1式2份邮寄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rzpt12062@163.com。(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成绩复核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1.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复核时间: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3.复核程序及规定: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联系电话,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盖章后,由考生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箱:rzvtcjwk@163.com,电话:0633-7987198。

4.由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通知考生复核结果。

第二十九条 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633-7987268。

第三十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633-7987111

传真:0633-7987115

网址:http://www.rzpt.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otorzu.rzpt.cn/

E-mail: 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邮编:27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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