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2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22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约为609名,具体如下 :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备注:
1.如招生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或艺术历史(广西、湖南、黑龙江、江苏、福建只招艺术文或艺术历史,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在广东省招收:钢琴(9人)、古筝(2人)、小提琴(2人)、手风琴(1人)(以广东省录取投档办法为准),福建省、四川省招收:钢琴,湖南省招收:手风琴;
3.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招钢琴(按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即兴演奏培养)(10人)、电贝司、电吉他及古典吉他(共6人)、萨克斯(按流行及爵士萨克斯培养)(3人)、爵士鼓(3人)、双排键电子琴(2人)(以广东省录取投档办法为准);
4.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美声、民族,新疆招收单列类应试英语科目考生;
5.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招流行唱法;
6.音乐表演(音乐编创)在广东省招器乐类统考(限钢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琵琶)考生、湖南省招收音乐类统考(理论作曲类)考生;
7.高考改革3+3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为不限,3+1+2省市招生专业再选选考科目不限。
(二)学制四年。
(三)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每学年平均收费情况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二、校考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和艺术类校考报名。非广东省生源报考无效(内地高中新疆班考生为新疆生源)。
(二)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及缴费:报考表演(影视戏剧)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请于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4日21时,通过“小艺帮”APP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缴费、并在考试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在线录制短视频及提交。
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一旦缴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回,请考生认真考虑。广东省考生200元人民币/人/专业。
注:报名信息必填字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高考准考证号(10位数字)、高考生源省份、毕业中学、考生联系电话等,考生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本人填写数据有误导致无法上传校考报名数据,该考生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
(三)初试
我校采取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初试考核。考生须按照我校2022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考试大纲要求,自行录制考试视频,于2022年1月6日21时前通过报名平台上传考试视频作品。
注:1.录制视频要求:
(1)考生仅上传一个视频文件,如因考生本人误传视频影响评分,责任自负;
(2)录制视频期间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证件号等能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
(3)视频作品其他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2.一旦发现考生视频作品有编辑、替考等考试违规、作弊行为,我校将取消该生考试成绩,并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四)复试
我校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2月19日,地点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德楼B座一楼。
注:1.最终排名按复试成绩排名,与初试成绩无关;
2.复试指引等具体相关事宜将与复试名单一并公布。
(五)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表演(影视戏剧):
考试科目:初试:(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复试:(1)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片段展示,(2)舞蹈,(3)多人小品。
三、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广东、福建、湖北、湖南、重庆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徽、黑龙江、四川为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出档考生,文化课总分和术科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按省统考(联考)方式且以平行志愿按艺术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专业:
满足文化课总分和术科成绩要求的出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按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未按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统考(联考)专业和校考专业(如广东表演(影视戏剧)、新疆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以各省实际投档批次、类别相关规定为准):
(1)表演(影视戏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足文化课总分和术科成绩要求的出档考生,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各专业、音乐学(师范)、舞蹈编导、设计学类、美术学:
满足文化课总分和术科成绩要求的出档考生,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按照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四、 专业介绍
艺术学部(点击进入)
五、 有关说明
1.“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两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初试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照专业计划数1:4确定。
3.按教育部要求,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按省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4.广东省各专业复试名单和复试指引预计将于2022年1月下旬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和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本科招生”(szubkzs)公布;专业复试考试成绩和合格线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合格证不再打印、邮寄。
5.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6.对于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考生,请2021年12月24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统一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协调提供解决方案。
7.按规定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特殊类型招生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8.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六、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区号:0755;邮编:518060;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附件:
深圳大学-小艺帮用户操作手册.docx(小艺帮客服QQ号:800180626,咨询电话:4001668807)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
深圳大学2022年艺术类校考考试大纲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演员素质(观察力、感受力、想象力、表现力、注意力、判断与思考力、交流与适应力和形象感、节奏感、幽默感、真实与信念感以及体裁感、整体感等、审美感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并有一定的形体和声音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影视戏剧表演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影视戏剧表演实践和相关专业工作的艺术类学生。
二、考试形式
广东省考生须按本大纲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初试采用非现场考核——线上提交视频作品,复试采用现场面试。
三、考试科目、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科目:
1.初试:(1)声乐: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演唱;(2)文学作品朗诵。
本专业初试作品录制视频说明:
(1)视频总时间不超过7分钟,其中声乐和文学作品朗诵单项展示每一项不少于2分钟且不超过3分钟。开场需进行自我介绍:年龄、身高、生源地市、所报考专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证件号等能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不得虚报身高)。
(2)拍摄景别:自我介绍、声乐及文学作品朗诵为中近景竖屏拍摄(半身),背景干净整洁,光线充足,以浅色背景为宜(不要将镜子等反光物品作为背景)。
(3)录制视频时考生不允许化妆,不得加入背景音乐,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扩音设备。
(4)录制视频期间考生本人须始终在镜头内,一镜到底;镜头内不能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影像及声音,不允许他人现场指导。
(5)不得对视频进行任何形式的编辑、美颜、调音、特效(包括使用自带美颜效果的设备进行拍摄等)。
2.复试:(1)根据主考老师要求进行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的片段展示;(2)舞蹈;(3)多人小品。
(二)初、复试着装要求:
1.服装:考生需穿着合体的服装进行作品录制及面试,着装便于活动,但不宜过于宽松或过长过大;不可使用内增高等影响考官判断的辅助产品。
2.发型:长发考生需将头发束起,且露出额头,保证头发不遮挡任何面部主要特征。
3.化妆:初试及复试考试均要求素颜,且不得佩戴眼镜,需要视力矫正的考生可佩戴透明隐形眼镜,但不得使用美瞳。
4.请勿使用服装或化妆等手段掩盖体貌特征(如遮盖身疤痕、文身、胎记等)。
(三)评分标准
声音洪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 文学作品朗诵感情饱满、理解深刻、表达准确、节奏把握到位;形体表现力强,富有爆发力,节奏感强,软度适中;小品构思巧妙,内容贴近生活、符合逻辑,行动真实、有机,注意力集中。
如违反考试大纲相关规定,将予以适当减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声乐占40%,文学作品朗诵占60%,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复试(300分):舞蹈占40%,多人小品占60% ,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片段展示不计入成绩。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复试总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