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安音乐学院是一所培养音乐艺术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49年10月,前身是贺龙元帅在晋绥边区创建的“西北军政大学音乐部”;1950年改称“西北艺术学院”;1953年调整为“西北艺术专科学校”;1956年学校音乐、美术两系分别建校,音乐系改建为“西安音乐专科学校”;1957年整体搬迁至西安市南郊雁塔区长安中路现址;1960年正式定名为西安音乐学院,至改革开放前一度更名为“陕西艺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恢复西安音乐学院建制。
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艰苦创业、弦歌不辍,秉承“明德教化、乐音至善”校训,为西北、为全国乃至世界输送了3万余名高素质的音乐艺术工作者和音乐教育工作者,涌现出赵季平、鲁日融、乔建中、和慧、阎惠昌、吕继宏等一大批活跃于国内外乐坛的著名作曲家、教育家、歌唱家和指挥家,为陕西和西北地区建立完整的高等音乐教育体系,为弘扬民族音乐艺术、普及世界优秀音乐、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被誉为“大西北音乐人才的摇篮”、研究传播陕西音乐文化的基地和全国影视音乐创作的重镇。
学校现有教职工580人,全日制在校生5331人。设有作曲系、人文学院、钢琴系、管弦系、民族器乐系、声乐系、现代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另设有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一带一路”音乐文化高等研究院、图书馆、艺术中心、艺术博物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培训考级中心、陕西交响乐团等直(附)属单位。还设有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西安鼓乐艺术团、秦筝艺术团、青年艺术团等大学生艺术实践团体。“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为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现拥有艺术学理论和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音乐、舞蹈两个领域,覆盖全部71个研究方向,均为省级优势学科,其中“音乐与舞蹈学”所辖“长安乐派研究”为省级特色学科。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获得B+等级。设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16门。创刊于1982年的学报《交响》,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音乐学术期刊。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9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教育部音乐与舞蹈学科、艺术学理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三五人才”5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6人。
学校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威尔第国际声乐比赛金奖;意大利中提琴比赛特等奖;国际双簧管乐器协会比赛一等奖;中国音乐金钟奖美声唱法金奖、合唱金奖;中国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音乐金唱片奖;CCTV钢琴小提琴大赛钢琴组金奖,电视歌手大奖赛美声唱法金奖、合唱银奖,电视舞蹈大奖赛铜奖;文化部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一、二等奖等。学校先后被评为陕西省“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民主管理先进单位”、“重点学科建设先进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依托学科特色和区位优势,秉承“周秦汉唐、陕北红色、西北地域、秦派风格”四大音乐文化,立足陕西、面向西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大学、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了以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为主导,协调推进传统与新兴、边缘和交叉学科专业平衡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明确了以实践性教学科研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打造高水平有特色音乐学院的办学定位。
学校聚焦国家战略和陕西文化事业建设主战场,在服务社会和大学文化辐射方面成效显著。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一带一路”音乐文化高等研究院。助力宁强、镇巴、旬邑脱贫攻坚成果丰硕。每年通过学校参加社会业余音乐培训考级人数达上万人次,极大地促进了美育和社会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以传承红色基因、提振文化自信为己任,将思政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打造“思政+艺术”教育品牌,将艺术专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在社会德育建设方面发挥了先导功能和引领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学校实施“新三步走”战略、开启新征程的关键时期,面对新时代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崇高使命和神圣职责,学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以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向着建设高水平、有特色音乐学院目标不断奋进!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了2022年台湾地区学测考试,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其他科目学测成绩均高于后标(含)。
3.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台湾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方向 | 院、系 | 学制 | 层次 |
音乐表演 |
流行器乐(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流行演唱 | 现代音乐学院 | 四年 | 本科 |
声乐(美声、民族、陕北民歌演唱) | 声乐系 | |||
钢琴、手风琴、古键盘(管风琴、羽管键琴) | 钢琴系 | |||
管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它、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 管弦系 | |||
中国乐器(竹笛、笙、管子、唢呐、排箫、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 民乐系 |
备注:1.招生计划2名。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复印件、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测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4.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个人陈述(可包含个人兴趣爱好、大学学习生活设想、未来职业理想、选择西安音乐学院理由等,800字以内,须由本人签名)。
6.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扫描版、影印版均可)。
第1-4项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盖章,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以所在地邮局发件日邮戳为准)寄至西安音乐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信封正面请注明“2022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同时,请将《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uojichu@xacom.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2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所有申请材料寄出恕不退还。
五、选拔方式
1.资格审查:学校在汇总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实确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者进入专业加试环节,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2.专业加试以线上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流程另行通知。
3.申请人需交验《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学测成绩通知单原件。
4.录取:专业加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最终录取人数将视生源情况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和报名照片将报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由联招办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并将所有录取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网上实施电子注册。
六、所需费用及奖学金
1.学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音乐表演专业180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住宿费:学校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4.奖学金:入学后可申请参评校内各项奖学金。
七、其他要求
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报到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 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若教育部关于台湾地区学测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及时发布信息。本简章由西安音乐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667064传真电话:029-88667064
邮箱:guojichu@xacom.edu.cn
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五号教学楼205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
西安音乐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附件【附件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