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创建于1949年,是中国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于2004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是中国八大美院中唯一一所特殊教育艺术学院。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优美的教学环境,面向全国招收听障考生,采取单独招生考试方式。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院。
一、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最终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下达为准)
专业类 | 招生类型 | 招考类型 | 国标代码 | 培养专业 | 学制 | 学年学费 | 拟招生计划 |
特殊教育类 | 专业招生 | 单招考试 | 130507 | 工艺美术 | 4年制本科 | 19440元 | 50名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持有残疾证的听障青年,生活能够自理,无色盲、色弱;
(4)具备2022年高考资格(高考志愿必须填写为本科)。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
(4)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涉嫌犯罪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者;
(6)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三、报名时间及考试科目
我院仅在西安设立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家长及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zhshch.xafa.edu.cn/)及西美招生微信订阅号“西美招生”。
1.考点设置、网报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点 | 网上报名时间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考点地址 |
西安美术学院 雁塔校区 |
3月11日9:00 至3月20日24:00 |
考试前两天 至考试结束 |
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 (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 |
注:如考点设置、考试报名时间等有调整变化将另行公告。 |
2.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分值 | 考试内容 | 纸张尺寸 | 考试工具 |
素描 | 180分钟 | 100 | 静物 | 4开 | 限铅笔、碳笔 |
色彩 | 180分钟 | 100 | 静物 | 6开 | 限水粉、水彩和丙烯颜料 |
语文 | 120分钟 | 100 |
参照普通中学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执行 |
2B铅笔、橡皮 黑色签字笔 | |
面试 | (抽号进行) | 100 | 综合面试 |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进行面试资料审核: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市文化课艺术类高考报名确认表(报名号清晰可见);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近三个月内的体检表);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5张; 6.近期专业作品或习作3-5张。 |
四、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及流程
考生登录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30729.htm 或艺术升APP,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报名流程如下:
填报考生信息→在艺术升APP端上传报考所需资料[考生照片、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残疾证(身份证和残疾证一起拍照)、文化课艺术类高考报名确认表]→选择报考类别→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重要提示:考生须在报考资料提交12小时后登录APP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重新提交上传。考生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与缴费”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
3.网上缴费:考生招生考试费按每人200元标准缴纳,须考生本人进行网络报名及缴费。报名费一旦缴纳成功,概不退还。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请各考生按要求提前打印准考证,并认真查阅自己的考试地点、时间等信息。
2.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如身份证丢失,必须提供由公安系统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公章)。
3.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具有通讯、拍摄、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图片或文字资料、色卡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4.所有考试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进入考场。干净画板(不小于四开,不得有任何文字和图案)、颜料、画笔、画架(长、宽均不得大于80厘米)等考试用具全部由考生自备。考试不得使用定画液,色彩科目考生可自备直流电(充电式)吹风机。
5.考试成绩查询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访问http://www.zhshch.xafa.edu.cn/(西美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6.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六、录取
1.录取原则: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合格,按照总分(总分=专业课+文化课+面试)排名择优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总分出现同分情况时,将依次比较面试、素描、色彩、语文科目成绩。
3.凡录取的考生,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按《西安美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七、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由我校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责任自负;
2.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政策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在校就读期间,教材、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自理;
5.户口关系按相关政策办理。
八、其他事项
1.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所有信息以我院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afa.edu.cn/
招生处官方网站:http://www.zhshch.xafa.edu.cn/
咨询电话:
特殊教育艺术学院咨询电话:029-81874098
招生处咨询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2.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如各省政策与我院招生要求不符按各省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