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安全、规范做好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切实规范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审查、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等程序和行为,维护高职单招考试公平公正。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严格疫情防控。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制定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六条 国标代码:13791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条 学院简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251亩,总建筑面积57.32万平方米。设置了9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国际教育学院以及河南旅游研究院和高等职业教育、旅游规划、酒店咨询等研究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806人,其中教授22人、研究员1人,副高以上职称126人,博士及在读博士23人,硕士498人,“双师型”教师426人。学校建有178个具备“四位一体”(教学、实训、培训,博物、展览、交流,研发、生产、销售,旅游、创业、服务)功能的实训室,其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8个。学校与钓鱼台国宾馆、迪士尼、加勒比邮轮、宋城、同程艺龙、万豪、洲际等140多家行业品牌企业开展了紧密型的校企合作,与美、奥地利、韩国、日本等国及台湾地区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学校获批1+X证书考核站点4个,参与试点的证书23个。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数8481套台,馆藏纸质图书113.71万册,中文专业期刊446种、电子专业期刊11,965种,教学区和办公区实现无线网覆盖。学校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学生活动中心、艺术中心、体育馆、网球场、篮球场、田径场等专业化、现代化场所一应俱全,为学生学习、活动、生活提供了充分保障。
学校以旅游为特色和骨干,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办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英语、烹饪工艺与营养、空中乘务、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等51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2个、教育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形成了 “1+3+1”专业群格局,其中旅游管理专业群为河南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建校37年来,学校共为旅游等行业培养培训近10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5%以上,专升本及出国深造学生也逐年攀升,被业界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近三年,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7个、二等奖10个;在省赛中获得一等奖10个、二等奖8个,在“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特等奖2项,在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二等奖3个。
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国家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教育部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2个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定学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管理、考试组织、宣传工作、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志愿服务、信息化保障、疫情防控、纪检监察等9个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具体落实高职单招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备注:2022年高职单招总计划2517个,其中高中生1080个,中职生和社会考生1347个,退役士兵90个。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为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年;其它专业3700元/年。各专业住宿费标准拟定为800元/年/生,教材费600元/年/生(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第十六条 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填报多个专业,中职生可不限类别跨专业填报。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3月29日15时起在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页公示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4月6日至7日登陆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核对和完善报考信息,务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无准考证和身份证不能入场(特殊情况报考试组织组裁决)。
第七章 考试及免试入学
第十八条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分类型、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进行考试。
(一)考试方式
1.高中生
(1)高中生是指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文化素质考试
①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按满分200分折算,不再另行组织文化课考试。
②语文、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28分,B等级折算为25分,C等级折算为20分,其它等级不折算计分。
③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5分,B等级折算为12分,C等级折算为10分,其它等级不折算计分。
备注:如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分数,则以成绩总分为准,按满分200分折算。
(3)职业适应性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进行)
①测试内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能力、心理健康状况、职业潜能等;
②测试方式:面试;
③测试分值:200分;
④测试安排:4月8日上午9点(7点30分开始可从南门进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具体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2.中职生和社会考生
(1)中职生是指应届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是指没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高中生以及往届中职生、同等学历等其它类型的考生。
(2)文化素质考试
①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
②考试方式:笔试;
③试卷分值:200分;
④考试安排:4月9日上午9点至11点(7点开始可从南门进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具体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职业技能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进行)
①测试内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综合专业能力等;
②测试方式:面试;
③测试分值:200分;
④测试安排:地点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时间为4月9日中午1点,具体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的招生计划在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中单列。退役士兵须提交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据的自主择业证明,于3月18日至20日到我校官网下方“单独招生系统”注册并上传证明材料(如上传中遇到问题,可打电话咨询或到现场提交),审核通过的考生在3月22日至23日到学校招生就业中心提交原件,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填报志愿。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免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200分。学校单独命题、组织测试。测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歌舞表演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限以往所学专业,除按生源类型参加高中生、中职生和社会考生的考试并计分外,还需参加专业技能加试,其中三个美术类专业加试内容为素描静物,加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歌舞表演专业加试内容为:舞蹈类,每位考生准备一段成品舞蹈,舞种不限;声乐类,每位考生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限民族、美声唱法。加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加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5.空中乘务专业附加条件
(1)身高:女生162cm-175cm,男生172cm-185cm。
(2)视力、听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
(3)口齿清楚,声音清亮,普通话标准。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较好,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4)五官端正、气质优雅;面部、颈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或“O”形腿。
(5)身体健康,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6)同等条件,艺术考生、有特长考生优先考虑。
(二)成绩认定
1.高中生、中职生和社会考生: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赋分项分值(直至满分);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专业加试分数+赋分项分值(直至满分);
3、退役士兵: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赋分项分值(直至满分)。
第十九条 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竞赛成绩及其它赋分办法:
(一)职业资格证书高级10分,中级6分,初级2分;
(二)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三)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6分;
(四)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其他规定赋分;
(五)如有重复项,最高赋分不超过20分;
(六)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证书等赋分需和所报第一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第二十条 技能拔尖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一)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者;
(二)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三)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四)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技能竞赛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免试资格。
第二十一条 满足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和高职单招赋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免试入学考生交)、身份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资料,于3月18日至20日到我校官网下方“单独招生系统”注册并上传证明材料(如上传中遇到问题,可打电话咨询或到现场提交),审核通过的考生在3月22日至23日到学校招生就业中心提交原件,报送经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免试录取或赋分。
第二十二条 考生来校时须佩戴口罩,持身份证、准考证(考前来校提交材料时可暂不提供准考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扫全国行程码和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统一由象湖校区南门入校。具体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特殊情况执行学校疫情防控预案。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考试成绩,在高职单招计划总额内可调整分类和专业计划,按四类分别设定录取分数线。若有不能完成计划的类别和专业,高中生类、中职生和社会考生类、退役士兵类剩余计划可共用,艺术类专业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招计划。
(一)高中生类: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则默认同意调剂,我校按录取情况对其按所报专业顺序进行专业调剂(不同意的需在我校“单独招生系统”里注明)。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二)中职生和社会考生类:同高中生类。
(三)退役士兵类:考生计划单列,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则默认同意调剂,我校按录取情况对其按所报专业顺序进行专业调剂(不同意的需在我校“单独招生系统”里注明)。
(四)报考艺术专业类的考生:计划单列,在所报艺术类别内(美术类或歌舞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同分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加试分数、文化素质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所报的艺术类别内专业均未录取,则按照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在考生所报的其他专业中进行录取,录取规则同高中生、中职生和社会考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8日至4月22日将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公示。公示后的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第九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后按《2022级高职新生报到须知》要求来校报到。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体检。
第十章 高职单招时间安排
第二十七条 高职单招主要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第十一章 相关政策
第二十八条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招考试。
第二十九条 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招体检的被录取单招考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通知书已发者,学校予以取消录取资格)。
第三十条 被录取的高职单招考生全部在象湖校区全日制学习,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的学籍管理、缴费、奖助学金、实习、就业创业、专升本等待遇。学费、教材费、住宿费执行国家公办高校收费规定。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校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体系以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完全覆盖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比例约为20%,标准分别为4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2600元/人/年三个档次;表现优异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资助标准最高为400元/人/月;我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和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个项目,标准为100-2000元不等(视具体情况进行不同标准的奖励)。此外,学校还设置有冬季补贴、特困生救助、特殊群体学生免学费等资助项目。
第三十二条 被录取的单招考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对违法违纪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违规违纪情节和性质,取消考试、录取或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提醒考生同学们切勿轻信中介机构或个人与我校有合作、交费可以录取等欺骗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方案未明确事宜,另行确定和发布。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特殊情况由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三十六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联系电话:0371-61130063611300646113006561130062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或郑州东站乘坐地铁一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B站口出站后向北行100米路东转乘“308路”公交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自驾导航目的地设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学院网址:http://www.zztrc.edu.cn
监督电话:0371-611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