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2年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北京市招生)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北京市共建学科3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设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艺术类学科群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学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小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单位。
初等教育学院以小学教师教育为特色,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孙敬修、张中行、欧阳中石等大师先后求学、任教于此。学院坚持“国际视野,本土实践,借鉴历史,面向未来”的办学理念,是集小学教师培养、小学教育研究、小学教育服务三位一体、本硕博多层次培养的教学研究型学院。学院构建了儿童取向的卓越小学教师培养模式,小学教育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2007年)、教育部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14年)、北京市首批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017年)、“双万计划”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首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2020年),作为联合认证“打样”单位首批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曾连续三届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连续两届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院拥有一支致力于小学教育研究和小学教师培养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坚持以高水平学科建设支撑高水平小学教师教育。建有“儿童与未来教育创新研究院”“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中心”等十余个研究机构,承担了多项国家和北京市重点课题,及国家《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品德学科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职业能力标准》等重要文件的制定工作。建设有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发展共同体,支持指导19所附属小学建设发展;注重打造高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近年来在校生出国交流支持力度增大,政策和配套资金保障到位,推进了办学国际化水平。
学院现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曾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北京市德育先进集体等荣誉。学院形成了以“爱心、童心、乐学、乐教”学子精神为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致力于培养卓越小学教师和具有未来教育家潜质的小学教育人才,每年向北京市乃至全国小学一线输送各层次毕业生500余名,毕业生受到首都基础教育领域广泛欢迎和好评,成为北京市基础教育的一支主力军。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立足首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传承百年师范精神,培养师德优秀、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能以儿童为本、全面育人、素养综合、能够终身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审美判断力、艺术创造力、文化理解力的创新型小学美术教育人才。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毕业去向:北京市各小学及其他教育系统,从事美术教育或教育管理工作,亦可保送读研或报考本市全日制教育硕士。本专业毕业生受到教育教学一线广泛欢迎。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招生地区 |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
25人 |
四年本科 |
师范专业 免收学费 |
北京 |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
2.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三、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3.考生须参加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10分。
4.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四、录取原则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北京市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美术类在该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分数相同时将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我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选考科目。
五、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师范生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7390(初等教育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