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现拥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及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院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院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届、2021届、2022届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机构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处具体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及体检要求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届、2021届、2022届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3.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具体体检要求见上文“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及体检要求”。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时间
考生登录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0729.htm 或艺术升APP,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022年6月6日12:00—2022年6月16日12:00开通西安美术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如下
填报考生信息→在艺术升APP端上传报考所需资料[考生照片、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照片]→选择报考类别→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注: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照片,请提交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和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重要提示:考生须在报考资料提交12小时后登录APP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重新提交上传。考生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与缴费”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
3.考生须于2022年6月17日18:00前,按照要求将报名表(见附件1)、毕业证、学位证、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扫描为PDF格式后(报名表和承诺书需考生签名),打包命名为:[2022年西美-第二学士学位申请+姓名],并发送至报名邮箱xafazs@xafa.edu.cn,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五、考核与录取办法
1.考核内容
综合面试(100分)+专业测试(100分)
(1)综合面试所需资料
考生须于2022年6月17日前使用中国邮政EMS将综合面试所需资料邮寄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联系电话:029-88247882)
考生需要邮寄的报考资料具体如下:
①考生个人材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注: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请提交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学籍验证报告》。
②本人近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作品不少于3件(7寸彩色照片);报考美术学专业,须提交近两年内完成的专业论文1篇。若发现所交作品与本人专业水平不相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③本人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期间的学习计划。
④其他获奖或者发表材料原件。
综合面试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具体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体顶端端
窗体顶端 科目:素描静物
考试时间:3小时
工具材料:
①4开素描纸(考生自备);
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 考生自备干净画板、画架(长、宽均不得大于80厘米)及相关绘画用具。
注:具体考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2.录取办法
总成绩=综合面试(100分)+专业测试(100分)
录取办法:总成绩不低于13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3.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3日,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录取。
4.相关说明
(1)被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入学报到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和复查,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能提供或不属实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入学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
六、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同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监督机制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学校监察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纪检监察综合室:029-88246107)。
八、其他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我院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3.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所有信息以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afa.edu.cn/
招生处官方网站:http://www.zhshch.xafa.edu.cn/
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88221716(传真)
4.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