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知识产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等内容已经成为当前的战略重点,为了推进国家战略、实现创新发展,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重大需求和紧缺资源。
华东理工大学于1952年建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建有研究生院,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本专业通过系统地教授有关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知识与前沿理论,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能在专利代理事务所从事专利代理工作、能在高校、研究所、司法、工商管理、产权管理和交易、科技管理、技术贸易、投资管理等部门及大中型企业独立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复合型知识产权高级人才。
本专业的课程由法学专业必修课、知识产权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组成。主要设置课程有: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专利代理实务、专利情报分析、商标代理概论、知识产权管理等。
本专业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法学(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2022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收对象
攻读本专业学位的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19-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往届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计划30名,招生专业为“知识产权”,学费5000元/学年。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在6月11日-17日17:00期间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wsbm.ecust.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名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报名材料。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
2.上传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加盖所在大学教务处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成绩大表,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成绩单、六级成绩单;
(3)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成绩单(若未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可以不提交);
(4)个人自述:包括本科学习期间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报考专业意愿和学习计划,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不超过1200字;
(5)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如有,可提供。包括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
(6)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及面试名单确定
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下列顺序以招生计划的150%确定面试名单(末位同分全进):(1)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成绩总分在300分及以上的,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面试名额已满,则其他报名者不再纳入面试范围;(2)若面试名额未满,余留的名额以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3)若面试名额若仍未满,则以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425分及以上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考生可于6月23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
2.专家面试
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可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学科基础、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职业规划等内容。
面试将采取网络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3日(星期日)。面试相关安排将提前通过电子邮件、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等方式另行通知。
注: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考试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面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同分处理办法: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将依次按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六级成绩、四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结果生效。
六、组织机构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
招办邮箱:zsb@ecust.edu.cn
咨询电话:13795207735、15921545468
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
八、监督机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九、本简章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2022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