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相关精神,2022年我校面向本校应届毕业生招收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收对象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同时,申请报考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考生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专业类 | 学科门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就读地点 | 学生学籍归属学院 | 日常管理归属学院 | 备注 |
法学 | 法学类 | 法学 | 200 | 两年 | 沙坪坝校区 | 经济法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 |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50 | 两年 | 渝北校区 | 商学院 | 商学院 | |
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50 | 两年 | 渝北校区 | 外语学院 | 外语学院 |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低于497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 |
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并不能进行专业调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6月14日止。
(二)报名方式
毕业生须填写《西南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学院盖章的成绩单、学生本人签名确认的成绩排名证明(见附件模板),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本科招生办公室。
四、录取
(一)审核。本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招录采取成绩审核制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在规定日期前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本科招生办公室对各学院提交报名学生的课程成绩进行审核。
(二)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以报名考生本科期间学业成绩排名百分比(所在专业名次÷所在专业总人数)为依据,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分专业录取。
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报经重庆市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习与住宿费用
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法学和工商管理第二学士学位项目预收学费为每生每年5600元。英语第二学士学位项目预收学费为每生每年6800元。
住宿费按实际居住宿舍确定的标准收费。
六、学籍管理
(一)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项目学生在沙坪坝校区就读,学籍和党团组织关系归属学院为经济法学院,日常管理归属继续教育学院,适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统一在全校法学教研室安排师资;工商管理第二学士学位项目学生在渝北校区就读,所属学院为商学院,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第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英语第二学士学位项目学生在渝北校区就读,所属学院为外语学院,适用西南政法大学英语第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二)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三)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学制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四)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五)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待遇与毕业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待遇及相应补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西南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八、报到与资格复查
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4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4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身体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联系电话:023—67258088监督电话:023—67258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