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相关重大事项。
2.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招生计划 | 修业年限 | 就读地点 |
工程管理 | 120103 | 工学 | 190 | 2 | 泰安校区 |
备注: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授予类别为管理学或工学,山东科技大学授予学位类别选择为“工学”。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
1.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含)以来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生原本科专业与学校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不属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类。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8:00——7月6日24:00
2.报名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1)-(7)PDF版扫描件和材料(8)EXCEL版,以“姓名+原学院+原本科专业”文件夹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sjjxk@sdust.edu.cn,报名信息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不具备报考资格。
(1)由本人手写签名的《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表》(PDF格式)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3)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
(5)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PDF格式)
(6)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CET-4/6)证书。
(7)个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采用JPG格式,以“姓名+原本科专业”命名。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8)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EXCEL版)
(二)资格审核
截止报名后,学校将组织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对报名材料和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五、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
1.考核形式:线上综合面试
2.考核内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专业兴趣爱好、认知程度等。
3.考核时间:2022年7月19日
(二)录取方式
1.录取依据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按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相同且CET-4成绩也相同时,依据考生本科期间成绩择优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1.报名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2022年普通高考录取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生相同。
七、培养与毕业
(一)学生管理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资助、收费管理等方面参照工程管理专业本科生执行。
(二)人才培养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读,修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三)毕业证书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就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监督机制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3.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4.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0681266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7503
本科招生网:http://zs.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政编码:266590
本简章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简章中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