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章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2个学院。设有98个本科专业,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交叉学科博士点,4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科技部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发改委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南方实验基地(共建);国家教育部3个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及1个批准备案建设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文物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1个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国家文物局文物研究中心、1个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国际禁毒政策中心、1个中国社科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上海研究院、1个外交部与上海大学共建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1个国家文物局和上海大学共建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科学研究院、1个国际博览协会国际博物馆研究与交流中心、1个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建的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1个中国文化新经济开发标准研究委员会下的上海大学文化新经济研究院等82个省部级及以上基地平台。
上海大学现有专任教师3471人,其中教授790人、副教授109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664人。学校现有研究生18986人,全日制本科生19877人(含预科生63人),成人教育学生19432人。
上海大学积极推进开放合作,开展了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稳步发展。目前,学校已与54个国家和地区的249所大学或机构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在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3301人,来自于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学历生2229人。学校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拥有4个国家外专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学校建有4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并已与欧洲、亚洲、非洲等地区的大学合作建立了5所孔子学院。
(以上数据截至2022年10月)
如今的上海大学,无论是办学水平,还是整体办学条件,在全国高校中都已位于前列。在上海大学建校100周年之际,学校将牢记嘱托,砥砺奋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发扬伟大建党精神,自强不息、道济天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中,奋力谱写新时代上海大学的新篇章!
经教育部批准,上海大学2023年继续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上海大学热忱欢迎香港优秀学子报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学校地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一)招生计划:本年度我校招收香港免试生15人,视生源情况可调整。
(二)招生专业及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最低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学院 | 招生专业 | 最低要求 | 备注 |
01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中国语文科4、英国语文科4、数学科3、通识教育科3 | |
02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口吃不宜 | |
03 | 新闻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口吃不宜 | |
04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学 | 口吃不宜 | |
05 | 法学院 | 法学 | ||
06 | 法学院 | 知识产权 | ||
07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
08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09 |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 信息资源管理 | ||
10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
11 | 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
12 | 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
13 | 悉尼工商学院 | 金融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
14 | 悉尼工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中外合作办学 | |
15 | 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中国语文科3、英国语文科4、数学科4、通识教育科3 | |
16 | 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17 | 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不招色盲 | |
18 | 理学院 | 应用化学 | 不招色盲、色弱 | |
1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不招色盲、色弱 | |
2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不招色盲 | |
21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与里斯本学院联合培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不招色盲,中外合作办学 | |
22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
23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 不招色盲 | |
24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不招色盲 | |
25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不招色盲 | |
26 |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不招色盲 | |
27 |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不招色盲 | |
28 |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与里斯本学院联合培养 | 土木工程 | 中外合作办学 | |
29 | 上海电影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不招色盲、色弱 | |
30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与里斯本学院联合培养 | 环境工程 | 不招色盲、色弱,中外合作办学 |
注:上述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一)报名资格
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身体健康,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8号)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进行报名。
(三)填报志愿
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我校。每位报考者最多可同时填报我校4个专业志愿。
十、录取规则
根据我校各专业对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要求,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主要参考四门核心科目: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通识教育科)等,择优录取。当达到最低录取要求的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学校将按上述四门核心科目等级相加的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等级。
注:各科目考试成绩等级中的5*按6分计算,5**按7分计算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香港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与内地学生同住。
(一)学费标准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里斯本学院(中葡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2022〕18号)。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奖学金设置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
十四、监督约束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学校党委、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五、网址及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1月9日-2月5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六、其他须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