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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3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

导读摘要:青岛大学2023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学院与对口职业院校:为做好我校2023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

青岛大学2023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

各有关学院与对口职业院校:

为做好我校2023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及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3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段工作的全面领导,讨论相关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整个转段工作的组织与运行管理。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幼儿师范学校、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和青岛旅游学校分别成立相应的转段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务小组,负责学生过程考核及结果认定,向学生宣传转段考核政策,配合青岛大学做好相关考务工作,确保转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转段综合测试

(一)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0级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级旅游管理专业、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0级软件技术专业、青岛旅游学校2020级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2020级小学教育专业和青岛幼儿师范学校2020级学前教育专业过程考核合格学生。过程考核合格学生名单(含2022年转段未成功且填写参加第二次转段考试申请书的2019级学生)需在各职业院校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报送青岛大学备案。

(二)测试规定

1.考试课程范围:根据双方共同制定的本届学生贯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专业必修课。

2.考试课程抽取方式:在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在考试课程范围,随机抽取3门测试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技能课程(或以专业技能为主的课程),测试前不早于2个月向学生公布。

3.考试试题命制原则:试题命制充分体现贯通分段培养和人才选拔要求,命题范围、命题难度参照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

4.申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免试学生的材料,由各职业院校汇总、初审,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复审。凡是符合免试政策相关规定的,可以免于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成绩视为满分。

(三)测试安排

时间:根据各职业院校商定时间

地点:各职业院校内

(四)测试成绩公布

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10日前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转段录取规则

1.成绩合格标准: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执行省教育厅规定标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总分达到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

2.转段录取规则:对过程考核合格且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由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录取公示:录取结果将由青岛大学和职业院校分别通过学校招生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青岛大学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严肃招生纪律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过程考核、课程抽取、综合测试和招生录取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并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青岛大学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83780001,83780002~09

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qdu.edu.cn

六、其他

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相关信息,未尽事宜由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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