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1人,拟认定资格考生不超过22人。分项目计划见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符合2023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条件,并满足附件一中我校相关项目的招生要求。
2.考生须有高中阶段参加艺术团活动一年以上或参加大型演出活动(含比赛)的经历。
3.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艺术特长项目,不得兼报。
三、报名办法
1.上传电子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19日10:00至12月30日16: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按照要求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武汉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由报名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须就读中学确认、盖章、负责人签字和考生本人签字。
(2)就读中学出具的艺术团活动证明、参加大型演出活动(含比赛)证明等材料(须就读中学盖章),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自身艺术水平的材料。
2.上传音像资料
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完成后,需在2022年12月19日10:00至12月30日16:00期间上传音像资料。考生需将与报考项目相关的艺术特长制作成声音、图像清晰的MP4格式的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10分钟,整个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不得出现任何与考生有关的个人信息;并将上述音像资料以“报名号+考试项目”的文件名上传至武汉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系统(http://whu.gaokaobaoming.com/Bm/229544/Login,二维码附后)。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音像资料不能播放等情况,一律视作报名无效。
四、选拔与测试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安排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和音像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以各项目招生计划数的6倍分项目择优确定参加艺术水平测试考生名单(若某项目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比例),并于2023年2月中旬左右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艺术水平测试
公布无异议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水平测试,测试将采取网上实时视频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为考生艺术特长现场展示,满分100分,分项目测试说明见附件二。
3.资格认定
学校将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及测试结果,分项目按艺术水平测试成绩高低择优认定资格考生,各项目资格考生公示起始序号为1。
4.录取高考成绩要求
对于传统高考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考生须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浙江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70分,海南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10分。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对于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五、录取办法
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考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核。公示不合格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被自动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2.公示及审核均通过的资格考生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完成签订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资格考生最多可反馈高水平艺术团专业志愿6个(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需在我校2023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之内,不能填报生源省份2023年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中没有的专业。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艺术团专业计划见附件三。
4.学校将根据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在完成签订协议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资格考生中,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照分项目公示顺序录取,分项目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学校将按照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对于高考语数外三科满分非450的省份,将按该省高考语数外满分与4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统一预分专业。
六、有关说明
1.学校可根据测试考生和资格考生情况调整分项目招生计划。
2.所有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还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艺术特长生的规定要求。
3.录取进校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到后须接受艺术教育中心的专业复查,并服从管理、按时按规参加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如有违反,将依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武大本字〔2018〕21号)和《武汉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武大艺字〔2019〕1号)规定处理。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反馈不实信息影响他人录取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205、206室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网址:https://aoff.whu.edu.cn
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7-68789347、68753557(工作时间)
附件1
武汉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分项目招生计划
分类 | 项目 | 计划数 | 拟认定资格数 | 备注 |
交响乐团 (4人) |
大提琴 | 2 | 4 | 该项目包含民乐类大提琴,录取进校后统一管理 |
双簧管 | 1 | 2 | / | |
小号 | 1 | 2 | / | |
民乐团 (3人) |
扬琴 | 1 | 2 | / |
二胡 | 1 | 2 | ||
唢呐 | 1 | 2 | / | |
舞蹈团 (2人) |
不分男女,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 | 2 | 4 | 男生身高172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2cm(含)以上,要求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 |
声乐团 (2人) |
不分男女,限美声或民族唱法,戏曲除外 | 2 | 4 | 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要求能熟练视唱五线谱、简谱 |
附件2
武汉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艺术水平测试说明
一、管乐、弦乐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段,限时3分钟;练习曲片段,限时2分钟,展示弦乐快弓技巧或管乐单音快吐技巧。整个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二、民乐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限时3分钟;作品片段展示,限时2分钟,展示乐器演奏技巧。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要求:器乐类测试一律不允许带伴奏。
三、舞蹈类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2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2cm(含)以上。
1.自备一个成品舞(3分钟以内,选材范围为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
2.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不超过2分钟)。
四、声乐类(限美声或民族唱法,戏曲除外)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
1.演唱自备曲目一首(不超过4分钟);
2.现场抽取视唱五线谱(不超过2分钟)。
【特别提醒】
1.所有考场考生一律穿平跟鞋参加考试,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着裙装,不允许戴美瞳、不留刘海。
2.舞蹈展示需着深色紧身练功服,软底鞋,束发,不留刘海,不佩戴眼镜,不允许着演出服。声乐展示不允许着演出服,衣着以简单大方的生活装为主。
附件3
武汉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专业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1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历史或物理 | 历史或物理 | 不限 |
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与传播学类 | 历史或物理 | 历史或物理 | 不限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类 | 历史或物理 | 历史或物理 | 不限 |
工商管理类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
4 | 法学院 | 法学 | 历史 | 历史或物理 | 不限 |
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类 | 物理和化学 | 物理 | 化学 |
6 | 电子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类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7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8 |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 计算机类(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9 | 弘毅学堂 | 金融学类(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 | 历史或物理 | 物理 | 不限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历史 | 历史 | 不限 | ||
工科试验班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备注:资格考生只可填报我校2023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目录中的上述专业,不能填报生源省份2023年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中没有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