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招考分离、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08
第五条学校地址:
主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
泰山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天平湖路132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试组、监督检查组。
第九条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遵循招考分离的原则,考生成绩由命题考试组核定,录取名单由招生录取组拟定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984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443人(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41人,具体专业及类别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https://zs.sdjtzyxy.com。
第五章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缴费时间:2023年2月15日8:00-17:00
考生请登录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官网点击缴费页面,正确填写信息并网上交考试费。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缴费完成后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考试办法
第十四条报考对象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五条报考条件
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结论判定为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为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素质测试。
1.考试科目及分数:
(1)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2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综合卷。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230分。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
(3)退役士兵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2.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考生类别 | |
2月26日 |
上午 9:00-11:00 |
文化素质 (语文、数学、英语 三科综合卷) |
网上考试 |
中职毕业生、 社会人员 |
下午 14:00-15:30 |
素质测试 | 网上考试 | 退役士兵 |
(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200分。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
2.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测试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3.综合评价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考生类别 |
2月26日 下午14:00-15:30 |
素质测试 | 网上考试 | 高中应届毕业生 |
第十七条模拟考试
请报考我校的单独招生考生于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综合评价考生和退役士兵下午14:00—15:30通过考试系统进行模拟考试。该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和流程。
第十八条免试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实行专业志愿清,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若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依次按照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测试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所有考试有缺考的考生不能参与录取。
1.学校按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凡已被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书,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第二十条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男女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两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第二十三条成绩复核及申诉
1.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命题考务组,复核电话:0536-8781999。
2.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招生录取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6-8781827。
第八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资格复查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章其它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咨询方式
报名缴费咨询电话:0536-8781827
考试咨询电话:0536-8781999
监督举报电话:0536-8781830
学校网址:http://www.sdjtzy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