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一、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好的科学和文化素养,具备现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够胜任专项运动教学、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并具有良好的服务于社会体育各行各业能力的新型体育复合型人才。
2.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制为全日制本科四年。
3.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华中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及项目
1.招生计划:27人以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运动专项设置:
序号 | 项目 | 性别 | 招生人数 |
① | 足球(非守门员) | 男 | 0-10人 |
② | 足球(守门员) | 男 | 0-1人 |
③ | 皮划艇静水 | 女 | 0-8人 |
④ | 赛艇 | 女 | 0-4人 |
⑤ | 网球 | 男 | 0-2人 |
⑥ | 网球 | 女 | 0-2人 |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且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且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方法
1.考生必须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应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并确定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执行。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生源地信息进行审核,考生生源地如有变化,考生应根据审核后的生源所在地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文化考试费补缴或退费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补缴文化考试费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4.报考专项只能填写我校规定项目中的一项。考生报考的专项应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一致,不得改动。
5.考生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材料不全或存在虚假现象,均视为报名无效。
五、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打印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内容为准。
(一)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文化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16日
文化考试地点:由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组织,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考生必须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地点请查看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具体通知。
六、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不低于15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13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照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文体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考生文体综合分不得低于60分。
3.对于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照文体综合分由高到低分男女进行录取,文体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
4.录取结果信息将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站进行公示。
5.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6.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入学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录取为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到其他专业。
八、其他事项
1.若教育部、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和体育学院落实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542228(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027-87557645(体育学院)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50/14:00-17:30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
传真:027-8755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