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专转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5号)、《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苏教学〔2019〕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222
办学类型:江苏省属公办高校
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层次:本科
校址:
泉山校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221116);
云龙校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57号(221009)。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3年“专转本”招生计划100人。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类型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学年) | 计划类别 |
电子信息类 | 01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2 | 6380 | 普通在校生 |
机械工程类 | 02 | 车辆工程 | 42 | 5800 | 普通在校生 |
电子信息类 | 03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8 | 6380 | 退役士兵 |
机械工程类 | 04 | 车辆工程 | 8 | 5800 | 退役士兵 |
注:1.以上专业学习生活地点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2.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三、选拔对象及方法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20年春季和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专业大类联考委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
3.获2021年、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四、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1.报名条件为: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条件)。专科就读期间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正常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如需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须向其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由其所在高校审核申请人实际情况。情况属实的可先报名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如被本科院校录取,须在2023年本科入学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3.志愿设置。2023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八所院校的八个专业。
4.考试。考生应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对应考试科目详见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省控线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
五、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
2. 江苏省教育厅对我校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按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普招本科学生实行相同标准,详见计划表。
六、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3.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4.学校对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组织领导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专转本”招生录取具体事项。
“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
八、其它事项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16)83656123
监督方式:jiwei@jsnu.edu.cn
电子邮件:zsb@jsn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nu.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jsnuhelper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