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选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乒乓球是我校传统教育部高水平布点项目,历经二十余年几代师生的发展,我校乒乓球项目学生毕业后扎根深圳,在深圳国资委等企业及深圳中学、深大附中等深圳教育系统单位就业,为深圳特区培养了高质量的建设者。
体育教育专业是广东省特色专业,拥有良好的师资条件和体育场馆,实验室仪器设备先进。专业目前共有专任教师20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90%,博士学位教师占55%,多门专业术科课由知名专家、世界冠军、国家级运动健将担任。专业依托深圳大学,体育场地总面积达21.8万平米,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为体育教育专业的教学、训练、竞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本专业还拥有2000平米的教学实验中心,下设“数字化体质测试与评价实验室”等8个实验室,拥有国际领先的各类仪器设备。专业利用扎根“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优势,精选设立了二十多个教育实践基地,为学生发展提供充分的实践机会和广阔的就业空间。作为深圳市唯一一个培养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师的本科专业,招生至今,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其中近几年深圳市正编教师考取率达80%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和体育教育机构的就业率达90%以上,毕业生专业能力广受用人单位的赞誉。
体育教育专业坚持“小而精”的办学规模,致力于培养“一专多能”的义务教育阶段骨干体育教师。专业将坚持“创一流专业,育一流人才”的指导思想,不断夯实学科基础,提升办学层次,力争建立“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通路,建成特色鲜明、顺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的体育教师教育专业,为“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建设输送人才。
一、招生项目
乒乓球
二、招生计划、专业和收费标准
(一)深圳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0人,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师范)。最终各组别招生人数在考试结束后,视项目需求、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组队需要而定,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szu.edu.cn)的最新公告。
按照运动队建设需要为原则,坚持宁缺毋滥。分类别拟定入围优先顺序为单考单招类、二本线65%类、二本线类。如单考单招类、二本线65%类能够满足运动队建设需要,则二本线类入围人数可少于招生计划指标数。
序号 | 项目 | 性别 | 各类别招生计划 | ||
单考单招 | 二本线65% | 二本线 | |||
1 | 乒乓球 | 男 | 0-6 | 0-9 | 0-15 |
2 | 女 | 0-6 | 0-9 | 0-15 | |
合计 | 0-12 | 0-18 | 0-30 |
(二)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1.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生缴纳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课程学分学费的标准为每学分100元);每学年平均学费约551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2.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以上收费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低于17周岁(2006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如若小于17周岁,应确保录取后就读期间能够代表深圳大学参加4个学年度相应等级的大学生比赛。
(二)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且近三年(具体日期为2020年9月1日含后,下同)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省级(含)以上比赛”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中国乒协主办的俱乐部超级、甲级联赛。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高考改革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为不限。
四、报名时间、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选择深圳大学进行报名(今年在本报名平台设置限报我校一所院校,志愿确认且审核通过后不接受取消,请考生做好报考规划),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22日,逾期不予办理。
根据2022年全国大学生锦标赛的竞赛规程,考生报名时须确认报考组别并进行相应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能报名其中一个组别):
(1)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 A 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含预赛)、全运会(包括注册、报名)等赛事的考生只可报名二本线组(若参加过但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的不受限制)。
(2)高水平组(单考单招类):未参加过第(1)条中所限定的比赛且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者,可报名该组招生考试;
(3)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组(以下简称“二本线65%组”)(非单考单招类):未参加过第(1)条中所限定的比赛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者,可报名该组招生考试;
(4)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组(以下简称“二本线组”)(非单考单招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者,可报名该组招生考试。
注:(1)报考单考单招类(高水平组)的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并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公示为该类的考生名额不超过12人;
(2)报考非单考单招类(二本线65%组和二本线组)的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并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按照要求以照片(JPG格式)形式上传以下材料(报名环节不需要递交纸质材料):
(1)《深圳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申请表应由档案所在中学出具意见和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字后,再次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3)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表;
(4)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如等级证书仍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5)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2023年2月15日前的数据信息查询页面截图为准);
(6)高中阶段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与获奖证书对应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本人信息所在的相关页面);
(7)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书者)需上传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模板见附件1);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上传经省级教育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8)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模板见附件2,以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名义报考者必须提供);
(9)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生源地省份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有相应要求的生源须提供);
(10)乒乓球赛事参赛情况承诺书(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请如实填报,如隐瞒、虚报参赛情况,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
注意:网报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并应如实选择相应组别,报考组别一旦确定,不得更改;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清晰可读,否则申请无效;如隐瞒、虚报参赛情况,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
(二)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依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者报名无效,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2月28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szu.edu.cn)公布。
五、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体育专项测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乒乓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初审通过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自行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二)文化课考试
1.单考: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报考我校“单考单招”类(高水平组)且通过初审的考生须自行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有关要求和流程参看国家体育总局和考试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
2.统考:其他报考组别的考生须在其高考报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注意:考生必须填报深圳大学为院校志愿,否则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六、录取原则
(一)我校认定国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资格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二)我校将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生源质量等综合因素,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70分及以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下同)的基础上,分组别及性别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者,按照比赛胜率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高水平运动员。如某项目(组别)所有报考考生均未达到我校该项目(组别)最低录取标准,则取消该项目(组别)招生计划。
(三)单考单招
1.文化课: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以上的考生。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该类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组别、分男女划线)。
3.招生计划:该类考生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12人)。
(四)非单考单招:其他考生均须在其高考报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深圳大学。
1.“二本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该类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组别、分男女划线),且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我校予以录取:
(1)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如有A、B线则按A线执行;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3)取消录取批次的省份,则按第一段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4)如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按该线执行。
2.“二本线65%”: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我校将予以录取:
(1)文化课: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二本线”指第1条相应内容);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该类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组别、分男女划线);
(3)招生计划: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18人);
(五)考生成绩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申请办法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文件的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乒乓球项目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保送进入深圳大学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学习。
(一)保送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3版)》(附件4)中所列赛事,且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符合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应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和小项。符合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应为所列赛事和小项最高组别比赛。
(二)办理程序
1.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2.须在2023年2月15日前自行联系深圳大学体育学院(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13902950439),并于2023年2月1日至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JPG格式);
(3)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3.经院校初次审核,未被审核通过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2:00至2023年2月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4.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时间、方式另行通知),我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优秀运动员名单。
5.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体教联盟”APP上进行公示。
6.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每位运动员只能申请保送一所高校。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4.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八、其他说明
(一)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测试过程中由主考提出并经考务组一致裁定存在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隐瞒、虚报参赛情况或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等情况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四)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测,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五)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学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校后,不遵守《深圳大学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管理规定》、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六)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录取为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生入校后不可申请转专业。按学校规定,有修读其他专业辅修学位的机会。
九、招生咨询方式、监督和投诉渠道
部门 | 电话 | 邮箱 |
深圳大学体育学院 | 0755-26558639(工作时间) | |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 0755-26536235(工作时间) | zsb@szu.edu.cn |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 0755-22671162(工作时间) | jiwei@szu.edu.cn |
十、本简章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