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音艺术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计算机常识、音频技术常识、声学常识、音乐素材听辨。(考试时间:120分钟)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录音作品分析:对音乐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
(2)影视作品声音分析:音响素材听辨、识别、比较;影视作品声音片断的内容、声画关系(含音乐)、创作特点等要素分析。
3.面试:
(1)乐器演奏(考生自选曲目,乐器种类不限);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四、艺术与科技
电子音乐作曲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音乐音响听辨;
(2)专业硬件、软件基础知识;
(3)流行音乐作品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根据指定歌词和旋律,续写一首完整的艺术歌曲(需写钢琴伴奏)。
3.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中任选一首;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电子音乐制作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音乐音响听辨;
(2)专业硬件、软件基础知识;
(3)流行音乐作品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根据指定歌词和旋律,续写一首完整的歌曲(流行音乐风格,不写钢琴伴奏),并标记出全曲的和声;
(2)根据指定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
3.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中任选一首(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钢琴调修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钢琴拍音听辨;
(2)乐器音响听辨;
(3)钢琴声学常识。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 乐器学常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 钢琴结构常识与发展简史(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
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任选一首。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音乐数字媒体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数字音乐、数字视觉及计算机基础知识;
(2)新媒体及音视频作品论述与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创意绘画设计:根据试题所规定的主题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乐和视频),恰当运用图形、色彩等元素及表现手法表达创意,呈现出完整的绘画或设计作品。(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8开纸张(考场提供);
(2)素描、水粉、水彩或马克笔均可(自备);
(3)面板或面夹及铅笔、尺、圆规等相关绘画用具(自备)。
2.面试:声乐演唱(清唱)或乐器演奏。
3.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一、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须自备)。
二、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演唱:四首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填报两首。所有报考曲目必须用中文填报。
2.器乐演奏:
(1)键盘乐器演奏
初试:两首作品,练习曲或者复调乐曲均可。
复试:两首作品,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均可。
(2)其他器乐演奏
初试:两首作品,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两首作品,自选乐曲两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所有报考曲目必须用中文填报。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所有考生现场考试不得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考场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需要提供钢琴伴奏正谱。
舞蹈学院
舞蹈学院下设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一、舞蹈编导
初试:
1.外形条件测试(舞蹈编导专业女生身高165cm及以上)。
2.基本功能力测试。
3.自选舞表演。
复试:舞蹈编创能力测试
1. 即兴编创(考试时长:3分钟)。
2. 命题编创(考试时长:10分钟)。
二、舞蹈表演
初试:
1.外形条件测试。
2.基本功能力测试。
3.自选舞表演。
复试:
自选舞表演(以下三项考试内容任选两项):
1.芭蕾变奏剧目。
2.现代芭蕾剧目。
3.其他风格舞蹈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