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大学 | |||||||||||||||||||||||||||||||||||||||||||||||||||||||||||||||||||||||||||||||||||
二、学校地址 |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上海大学 | ||||||||||||||||||||||||||||||||||||||||||||||||||||||||||||||||||||||||||||||||||
证书 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说明: 1.坚持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生源情况会适当调整各项目招生计划。 2.A类资格(享受文化课单考政策)须同时满足:(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2)专业测试成绩优秀(80分及以上)。 B类资格(享受二本线65%政策)须同时满足:(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2)专业测试成绩良好(70分及以上)。 C类资格(享受二本线政策)须同时满足:(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2)专业测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 |||||||||||||||||||||||||||||||||||||||||||||||||||||||||||||||||||||||||||||||||||
八、选拔对象 |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取得高考报名号。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其中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男子排球、女子足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田径、网球(单、双打)、武术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 |||||||||||||||||||||||||||||||||||||||||||||||||||||||||||||||||||||||||||||||||||
九、选拔方式 |
(一)体育专项测试(生源地所在省市对专业统测如有要求,我校遵照执行) 学校校测项目:男子排球、网球。 全国统测项目:田径、女子足球、武术套路。 1.报名环节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4日-21日(每日6:00-22:00)。 (2)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https://bks.shu.edu.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6:00-22:00),按网上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上海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本测试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测试。 ②网上提交报名材料:请将以下6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22:00。 材料1.“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的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考生诚信承诺书。 材料2.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成绩册(封面页和有本人姓名页)、秩序册(封面页和有本人姓名页)、获奖证书;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最好名次的成绩册(封面页和有本人姓名页)、秩序册(封面页和有本人姓名页)、获奖证书。男子排球、女子足球项目考生须提供赛事组队单位出具的主力上场队员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 材料4.运动员等级证书。 材料5.运动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截图查询页面即可。查询网址:https://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材料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 注:上述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完整,材料原件须自行保留;每项材料请扫描成一个单独的PDF文件上传,不要分成多个文件多次上传;所有材料上传完毕后,须在上传材料截止时间前(2023年2月22日22:00前)点击“确认材料全部上传完成”按钮;现场报到及录取后,学校将收取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3)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023年2月27日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报名系统”显示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测试。“报名系统”显示材料退回修改的考生应在2023年2月28日前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逾期提交或仍不符合要求不再受理。“报名系统”显示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 (4)网上缴费: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田径、女子足球、武术套路项目的考生除外)须在2023年3月2日-8日22:00前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报到环节(田径、女子足球、武术套路项目的考生无须参加) (1)报到时间: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 男子网球8:00-10:00,女子网球10:30-12:00, 男子排球13:00-15:00。 (2)报到地点:上海大学宝山校区(详细地点提前一周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报到要求: ①已完成网上缴费。 ②报到时须考生本人到场提交身份证(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运动员等级证书、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最好名次的成绩册、秩序册和获奖证书、学历证明。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测试(复印的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审批运动员等级证书部门公章可视为原件材料)。 ③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或电子保单),否则不予测试。 3.体育专项测试环节 (1)学校校测项目:男子排球、网球。 ①测试科目: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2023年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可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 ②测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视报名情况,网球项目可能会延长至3月19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待所有考生报到完成后确定。 ③测试地点:上海大学宝山校区(视情况可调整测试地点)。 ④校测期间的相关要求,请参照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后续发布的公告执行。 (2)全国统测项目:田径、女子足球、武术套路。 报考我校田径、女子足球、武术套路项目的考生(无须到我校现场报到): ①2023年2月14日-21日(每日6:00-22:00)在学校“报名系统”(https://bks.s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②2023年2月22日22:00前在学校“报名系统”提交报名材料。 ③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进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注册(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须选择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并填报上海大学志愿。 ④按要求参加全国统测。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文化测试 1.文化课单独考试 拟竞争A类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须选择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并填报上海大学志愿。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具体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2.全国统一高考 获得B类、C类资格的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高考。 (三)确定各类资格名单 1.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相应报名资格类别要求,即A类须达80分及以上,B类须达70分及以上,C类须达60分及以上。 2.学校按各招生项目小项,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小项A类、B类、C类的招生计划确定各类资格名单,以及顺位确定A类、B类、C类候补资格名单。如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总分相同,则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2023年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中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网球项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比赛净胜分高者优先;如还相同,则所有项目依次比较:(1)运动员等级,运动等级高者优先;(2)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时间,时间早者优先;(3)高中阶段三年参加国际正式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各单项比赛且获奖的比赛级别,级别高者优先,同级别名次靠前者优先,同名次比赛时间近者优先。 3.A类、B类、C类资格考生如有放弃,则候补考生按顺序依次替补。 4.获得A类资格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其中:一级运动员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190分;运动健将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130分)。 5.获得A类、B类资格的考生还须签订不再报考其他学校的协议。 6.所有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均须签订进校后按学校要求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协议。 | |||||||||||||||||||||||||||||||||||||||||||||||||||||||||||||||||||||||||||||||||||
十、录取规则 |
获得A类、B类、C类资格的考生名单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 (一)获得A类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直接予以录取。 (二)获得B类资格的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三)获得C类资格的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二、收费 标准 |
学费 标准 |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住宿 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报名 考试费 |
报名费:20元(沪价费〔2003〕69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6〕5号) 体育专项测试费(校测项目):每科目50元(沪价费〔2003〕69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6〕5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以在实践锻炼、劳育支持、视野拓展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平等发展的机会。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学校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体育学院网址:https://tiyu.shu.edu.cn 体育学院咨询电话:021-66135006;15601799215(李老师)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如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对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学校将遵照执行。 (二)执行回避制度。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家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在考前主动向学校报告并申请回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学校教职工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职工本人要提前向所在部门申报并执行回避制度,录取的教职工子女或其他亲属信息要在校内公示,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上海大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考试成绩查询:2023年5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报名系统”(https://bks.shu.edu.cn)查询自己的体育专项测试校测成绩。 (五)凡被上海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不可转专业。 (六)如因特殊情况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另行发布公告。 (七)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八)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 (九)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